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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天水师范学院 /2014-09-20

 各相关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及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 
我校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定于4月8日到10日(星期二至星期四)。
  二、复试准备
1.3月25日开始,各学院确定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3月31日前,各学院将以下材料交至研究生处。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名单,各学科领域(方向)复试小组名单。
2)各学科领域(方向)复试方案。
3)跨专业或同等学力复试考生加试安排(命题教师、考试时间、地点、监考人员等);各学科领域(方向)面试时间和地点。
4)外国语学院报送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教师名单。
 3.复试工作前,研究生处组织举行工作培训会,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三、复试工作 
1.复试前,由研究生处组织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
2.专业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3.复试环节中的综合面试(专业基础知识、教师基本技能测试、思想政治考核)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4.复试考生的体检由后勤处协调安排。
5.复试环节、内容、形式、要求等请各学院参考学校2014年教育硕士复试方案。
四、复试要求
    1.复试科目中的各类试题及其评分标准均系国家密级材料,请各学院做好保密工作。
2.各学院面试过程中注意做好记录。复试工作结束后,相关记录、表格等一律交研究生处备案存留。
3.复试录取各个环节要完整、不可缺少。所有过程材料均要保存完整,以备待查。
    4.各学院要安排专人提前做好考场的布置,并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5.4月11日上午10:00前各学院分别上报分专业复试汇总表及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6.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实施,各学院要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做好复试录取工作。第二批复试学科领域(方向)可安排专人到第一批复试学科领域(方向)观摩、学习。
    7.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甘肃省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
    8.复试相关材料从本通知附件下载。
附件:
   

  1.天水师范学院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2.天水师范学院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3.天水师范学院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考核登记表
  4.天水师范学院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成绩登记表
  5.天水师范学院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面试记录表
  6.天水师范学院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拟录取排序成绩汇总表
  7.天水师范学院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考场记录表

                        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处代章)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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