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4〕5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7〕1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做好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
2018年教育部给我校下达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普通指标共416名,其中13个名额用于学校选聘辅导员在校工作两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名为大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专项计划。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名额共22名,西南大学20名,陕西师范大学2名。
各学院推免生总指标以学院2018届毕业生数(不含专升本学生)为主要依据,结合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数进行分配 (见附件一)。学校选聘辅导员在校工作两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推荐。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师代表等组成。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本学院推免实施方案,具体负责本学院推荐工作。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制定推免实施方案。9月8日至11日,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于9月12日前通过中国研招网管理系统(https://yz.chsi.com.cn/)上传,并安排相关班级计算学生成绩,做好推荐研究生相关准备工作。
2.学生申请。9月11-14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登陆研究生院管理系统(http://210.26.111.97:85/)提交完善相关信息,提交个人申请。
3.学院推荐。9月14日至15日,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将公示后拟推荐学生相关信息输入管理系统并提交。
4.学校审核。9月16日至18日,学校对学院推荐学生进行全面审核,确定2018年学校拟推荐名单。
5.名单公示。9月19日至9月28日,学校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6.上报名单。学校将推荐名单通过中国研招网平台上报教育部,推荐工作完成。
7.联系单位。9月28日至10月25日,推免生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后进入报名界面。
推免生注册、填报志愿、复试通知发送、录取和交费等均须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进行。普通推免生根据各招生单位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自由报考。获得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名额的推免生,经相关师范大学复试同意录取后,不得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如相关师范大学对补偿名额推免生经复试不予录取,则视为放弃此补偿名额,可作为一般推免生自由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
报考注意事项:(1)考生同时可报三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得修改;(2)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3)推免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管理部门不允许再发送新通知;(4)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5)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6)不同类型推免生报名时系统有相应约束。
四、推荐原则和条件
相关原则和条件参照《西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执行。
五、其他
1.各学院在学校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办法,积极鼓励推免生留校攻读研究生。
2.推免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时间紧,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确保推免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3.凡在研招网接收待录取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推免生在2017年10月25日前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且本学院不同意接收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推免资格。本人可报名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5. 《西北师范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师发〔2011〕201号)继续有效,不一致者按《西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附件:《西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