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国家、甘肃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西北师范大学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为了做好本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本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硕士生复试是学校对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和学校初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就其思想政治品质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在初试中暴露出的知识、技能缺陷等通过笔试、口试或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的进一步考查。
(二)学院将严格复试程序,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复试工作选拔的质量。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制定适合学院的复试形式、办法和标准,突出对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学研究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也要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调研。
(四)学院复试工作按二级学科进行(个别二级学科按研究方向进行),复试学科组由5~7人组成。
(五)外语测试由外语学院老师担任,测试的教师在2人以上,其中一名为外语学院教师,聘请教师名单在学院复试工作安排中一并报研究生院。
(六)硕士生复试采取差额复试。
(七)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回避。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招生工作由领导小组:
组 长:杜新贞
副组长:胡雨来
成 员:赵卫东、刘家成、雷自强、胡中爱、查飞、王永成
(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人:
无机化学:刘家成
分析化学:杜新贞
有机化学:胡雨来
物理化学:胡中爱
高分子物理与化学:雷自强
化学工程与工艺:查飞
三、复试名单确定
(一)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专业、领域)《2014年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按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的110%、以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复试名单。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和在本学科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考生。
(二)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按学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
(三)农村教育硕士生和已接收免推生不参加此次复试。
(四)每一位导师招生名额按学院规定要求执行。
四、复试资格、内容和形式
(一)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是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本院完成,学院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学历及其它信息等进行核实(考生报考信息以2013年11月14日前信息为准)。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准考证、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
往届毕业生应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index.jsp)。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由他人代替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及学籍。
(二)复试内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
无机化学:北师大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版
分析化学:武汉大学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版
仪器分析:朱明华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版
2.综合情况面试(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考核等);
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
有机化学:曾昭琼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版
物理化学:傅献彩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五版
(三)复试形式
1.专业课复试一律采取笔试形式,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的制卷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参加考试,评卷工作由各学院组织。
2.面试包括综合情况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情况面试占7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30%。
3.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测试结束时给出得分。
4.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生)加试课程的试题命制和考务由学院组织,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
5.专业加试科目与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相同,不单独命题。
6.学科在复试期间增加实验技能考核,成绩反映在综合情况面试成绩当中。
五、调剂原则及程序
(一)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2014年国家硕士研究生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调入专业招生简章和报考条件、要求。
3.如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能满足招生计划将接收调剂生,优先考虑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
4.调剂考生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公共课考试科目原则相同,调入专业业务课与报考专业业务课相同或相近,符合调入专业招生简章和报考条件、要求等。
5.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向学术型专业调剂。
6.不接收同等学力(专科学历毕业、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调剂。
7.调剂复试考生名单须由研究生院审核。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不予录取。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申请。填写《西北师范大学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2.学院审核。全面了解调剂生情况,在学校调剂原则下择优确定拟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3.学校审定。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定的调剂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4.学院组织复试。学院对确定的调剂考生组织复试,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部。
六、复试日程安排
2014年硕士生复试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复试时间安排:
第二阶段复试具体时间待定。
七、录取
(一)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7+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0.3。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名单在
(三)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考生和一志愿考生同时参加复试时,若复试合格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以后方可录取调剂考生。
(四)未参加复试、复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八、其它
按照学校的规定,学院向参加复试的每位考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专门用于学院硕士生复试各项开支,不再额外收取其它费用。
联系方式:0931-7971851,13993196929
联系人:郭老师
化学化工学院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