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年4月17日至18日:参加复试的考生持复试通知书、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到我校大学生综合事务大厅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1)资格审查,交毕业证复印件;
(2)领取复试通知书、政治审查表、调档函,调剂考生还需领取《调剂联系函》;
(3)登记读研期间住宿与否、领取婚育证明卡;
(4)到相关学院报到,交复试费,并了解复试笔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专业面试安排;
2. 4月19日上午8:30—11:30:考生持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按相关学院安排,参加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
3. 4月19日下午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根据学院要求参加加试科目考试。
4. 4月20日至21日参加复试的考生持复试通知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到相关学院参加综合面试;到校医院体检。
5. 4月30日左右登陆研究生学院网页(http://master.nwnu.edu.cn/index.asp)查询复试结果和拟录取类别,下载并签订相关协议书。
6.所有复试合格考生(包括推免生)于5月10日前将政治审查表交(寄)到研究生学院招生部;
7. 非定向考生督促档案所在单位于5月10日前将档案以机要方式寄至研究生学院招生部(应届生可在毕业前再转档案);定向考生的定向协议书、委培考生的委培协议书和自筹考生的自筹经费协议书必须于5月10日前寄到研究生学院。自筹经费考生请将档案于9月10日调至我部,过后不再负责调档事宜。
8.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请将《调剂联系函》交到第一志愿单位并督促于5月20日前将试卷寄到我院。
9.所有录取的考生请于9月入学报到时将婚育证明卡、不住公寓申报表、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入学前有正式工作单位的非定向研究生)交到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