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概况
作为艺术学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音乐学是整个艺术学学科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培养我国高层次音乐文化建设人才的重要人文学科,它在我国音乐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音乐人才的培养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但作为现代意义上的音乐学学科,在我国始建于20世纪2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近半个世纪以来得到迅速、蓬勃的发展,80年代进入硕士、博士层次的培养阶段。音乐学作为艺术学学科的一个分支,它与相邻的二级学科,诸如戏剧戏曲学、舞蹈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艺术学、美术学等均有广泛的联系。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音乐学、音乐教育研究能力与教学能力的高等院校音乐学科骨干教师和科学研究人员。
此类人才的基本规格如下:
1.热爱音乐学和音乐教学工作,有志于音乐与音乐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与研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文化基础与音乐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高的音乐学专业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素养,在音乐教育方面视野开阔,知识面广,现代意识强,能胜任教学业务骨干的任务,具有较强的音乐学教学与科研能力。
3.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三、研究方向
A、作曲理论与教学研究(包括作曲与作曲理论、中国音乐史论)。
B、民族音乐研究(包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和传统音乐)。
C、西方音乐研究(包括古代和近现代音乐)
D、器乐演奏与教学研究(包括钢琴、手风琴、小提琴、民乐等)。
E、声乐演唱与教学研究(包括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