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象学
2、意义理论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公共必修课)
2、现代德国哲学(专 业 课 )
甘肃兰州人,2012年浙江大学外国哲学专业博士毕业。现任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科研成果:
在《自然辩证法研究》发表论文《海德格尔的意义与指称问题》。
1、现象学
2、意义理论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公共必修课)
2、现代德国哲学(专 业 课 )
甘肃兰州人,2012年浙江大学外国哲学专业博士毕业。现任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科研成果:
在《自然辩证法研究》发表论文《海德格尔的意义与指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