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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14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兰州大学 /2014-09-09

 

一、报到时间

201494日。新生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手续请直接与录取学院联系),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或病假、事假超过一个月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体育馆。报到当天,学校在兰州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迎接新生到校。

2014年录取且未达到普通统考考生复试分数线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必须参加统一的基础理论强化培训。录取专业为医学类的考生,基础强化培训地点为江西中医学院;录取专业为非医学类的考生,基础强化培训地点为陕西师范大学。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在我校网页(http://ge.lzu.edu.cn/Enroll/)上公布,请有关考生于7月下旬上网查询或者直接到基础强化培训学校网页查询。

2014年录取且达到普通统考考生复试分数线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第一学年直接到我校报到入学,不需参加统一的基础理论强化培训。

三、有效证件

(一)兰州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报到联)。

(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须与报考时填写的学历、学位一致)。

1.博士新生提供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生除外)。

2.硕士新生提供毕业证书。为节省报到手续办理时间,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请将考生编号、姓名、毕业证书编号(学校编号,18位),于820日前发到兰大研招办邮箱(yzb@lzu.edu.cn)。

(四)2013年录取且2014年返校入学的少数骨干硕士研究生,报到时还须持基础理论强化培训结业证书(原件)。

四、组织关系

(一)党员组织关系在甘肃省外和部队的,须经过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转移至甘肃省委组织部。即:介绍信抬头填写为“甘肃省委组织部”,去往单位填写为“兰州大学”。

(二)党员组织关系在甘肃省内且不在部队的,须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直接转至兰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即:介绍信抬头填写为“兰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往单位填写“你处”。

(三)录取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且须参加统一基础强化培训的硕士党员考生,党员组织关系直接转基础强化培训学校;录取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党员考生,党员组织关系按(一)(二)要求转至我校。

(四)团组织关系经乡级以上团委直接转到兰州大学团委(有团员证者,持团员证可直接办理)。

五、户口办理

(一)录取为非定向培养(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培养)的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户口迁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大学);录取为定向在职培养的考生,不迁户口。

(二)拟迁移户口的新生须在入学报到两周内办理落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一般可延长至入学报到的时间)。有关考生在入学报到时将以下材料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1.《户口迁移证》(请将居民身份证的正面复印件粘贴在《户口迁移证》的背面);2.一寸白底彩照一张(请在背面注明姓名);3.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4.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六、工资关系

录取的应届考生无工资关系,不需要转;录取为定向在职培养的往届考生,不转工资关系;录取为非定向培养的往届考生,若原单位开具了工资关系材料,学校将其工资关系材料存入考生档案。

七、重要事项

(一)需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同一底版黑白或彩色照片10张,以备办理报到手续时使用。

(二)新生在托运行李时,请务必在托运单上注明“研究生”字样。

(三)新生入学报到后两个月内,须接受学校对其进行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及档案等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已函调的人事档案将退回档案原存放单位。

(四)2014年实行研究生投入机制改革,所有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新生奖助学金的评定于入学报到后统一进行。

(五)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政策且拟申请贷款的研究生,请登录“http://ge.lzu.edu.cn/奖助体系/奖助政策”栏目中阅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介绍”、“研究生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说明”,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八、收费项目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并经甘肃省物价部门核定,我校2014年研究生收费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  学费

1.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1)博士:各专业10,000/学年。(2)硕士:各专业8,000/学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1)博士:各专业13,000/学年。(2)硕士:应用统计、金融、法律、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翻译、新闻与传播、会计等类别9,000/学年,工程、农业推广、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公共管理等类别10,000/学年。工商管理类别中,国际工商管理(IMBA40,000/学年,其他工商管理(MBA15,000/学年。

(二)住宿费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硕士新生入住校内标准学生公寓,每人每学年1,000元(本部4人间)、1,100元(一分部3人间);博士新生均入住校内标准学生公寓,每人每学年1,200元(本部2人间)。

(三)体检费

新生入学报到时,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入学体检。参加体检的,按国家规定缴纳体检费40元,体检时间由兰州大学校医院另行通知。

(四)代收性收费

1.按照国家及甘肃省的相关规定,为了切实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需求,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每人每年缴纳医疗保险费用40元。入校时,由学校财务处一次性代收(两年制,80/人;三年制,120/人)。

2.常住人口户口登记费,由学校代兰州市城关区渭源路派出所收取,每位3元。

(五)服务性收费

1.学生购买整套卧具约需500元。本着为新生服务的原则,学校经过招标采购程序,在保证质量、价格公允的前提下确定厂家。在迎新期间,厂家开设床垫、床单、被褥、被套、枕头、枕套、枕巾等新生卧具专卖点,直接以招标价格向学生出售,学生可在校园内自主采购。

2.学生学习、日杂用品由学生自备。

(六)缴费方式

学校采用银行代收方式收费,学生应缴费用由银行统一划转学校,原则上不设现场集中收费。请新生务必在830日前将应缴费用足额存入学校寄发的银行卡中。

考虑到银行关于存款手续费、银行卡最低存款额的相关要求,请至少比应缴费用(学费、住宿费、代收费)多存入100元。存款后,请关注学校财务处网页(http://cwc.lzu.edu.cn),查询本人缴费情况。完成银行代收缴费的新生,入学报到时直接到录取学院迎新点领取缴费收据。

 

温馨提示

1.不需要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新生,报到时请先到学生公寓中心开具不住宿的书面证明,凭证明到财务处经济管理科(贵勤楼208室)或报到现场办理住宿费标准调整手续。

2.缴费收据是学生缴纳费用的有效凭据,是学生退费及单位报销的唯一合法凭据,请妥善保管。

3.有关手续办理部门及联系电话:①财务缴费8912069(财务处),②党组织关系8912121(组织部),③住宿办理8912192(公寓中心),④户口迁移8912161(保卫处),⑤团组织关系8912684(团委),⑥迎新办公室8914283(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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