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4年无机化学专业拟录取考生李红霞提出申请,自愿放弃我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决定,取消李红霞拟录取资格。依据《化学化工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从无机化学专业递补拟录取一名博士研究生。现将补录考生情况进行公示。
孟维晟,考生编号:107304111190085;拟录取专业:无机化学;初试外语成绩41分,业务课一成绩61分,业务课二成绩90分,复试成绩为81.4分。
公示期为2014年5月9日至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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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