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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兰州大学 /2014-09-05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校研〔2013〕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对象

  初审、复审通过的硕博连读考生和初试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的普通招考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复试方式

  (一)笔试科目:业务课二综合(百分制,A)。含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基本理论与应用,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

  (二)依据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由招生领导小组进行背景打分(百分制,B),主要参考因素为:

  1、毕业学校、专业及与报考专业的相关性;

  2、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及学位论文;

  3、科学研究成果及工作表现。

  (三)综合素质考核(百分制,C),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

  1、对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

  2、创新意识和科研素质及能力;

  3、综合分析及表达能力;

  4、前期学习及从事科研的情况。

  三、复试安排

  (一)体检

  时间:4月28日 上午 9:00—11:00

  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校医院

  注:空腹,带有效证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40元。(体检费由兰州大学校医院收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报到

  报到时间:4月28日 上午11:00

  报到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齐云楼1223室

  (三)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学位证入学时查验)原件。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考试费50元/生(注: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

  (四)复试考试安排

  1.笔试

  时间:4月28日(星期一)14:30—17:30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一楼管理学院第五教室。

  注:参加以上考试的考生须提前十分钟携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对号入座。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

  2.综合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4月29日(星期二) 8:30—18:00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一楼管理学院第四教室。

  注: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成绩公布

  时间:5月初      

  地点:齐云楼12楼管理学院信息栏。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总成绩=业务课二综合(A)*0.4+申请材料评价(B)*0.1+综合素质考核(C)*0.5

  按照报考导师进行排名并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少数骨干考生单独排名。

  注: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拟录取前须签订相关协议书。招生计划见附件2。

  (七)奖助学金确定

  从2014年起,学校将进行投入机制改革,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后统一评定。

  四、其他事项

  (一)未按要求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学院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0931-8912253 zhaoping@lzu.edu.cn

       学校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0931-8912168 yzb@lzu.edu.cn

  五、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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