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兰州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兰州理工大学 /2014-09-17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目标与计划:

为了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2015年我校计划在106个硕士研究生授权学科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招生1400人左右。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持海外学历考生在报名时须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会计硕士(MPAcc)、国际商务(MIB)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可提前咨询我校经管学院。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注意: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同意,报考条件请考生认真对照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4.报名参加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报考前可提前咨询我校设计艺术学院。

提示:报考我校艺术硕士的考生,报考点只能选择兰州理工大学(代码:6208),并且必须按时到兰州理工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校本部。

(三)我校是国家授权,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等专业硕士的考生应选择当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现场确认:

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流程: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同时缴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提交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后,方准予考试。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初试

1.2014年底,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招网下载《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须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15年初。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五、复试

1.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见我校各院(部)发布的复试通知。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除外),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及要求请直接与报考的院(部)联系。

5.考生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复试通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各招生院(部)根据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优先录取。我校按考生所报考的专业进行录取,考生报考时填写的研究方向只作为参考,硕士研究生报考时不涉及导师选择问题,我校在新生入校时实行双向选择。

七、其他说明

1、本简章及说明中如与国家2015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的,以国家2015年招生文件为准。我校2015年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院(部)“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录取时视当年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2、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为“J”表示一级学科下设置的二级交叉学科。

3、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习年限一般为2.5~3年。其中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各领域培养过程,有规定时段必须在各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进行培养。

目前我校设立的联合培养基地有: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土木工程学科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工程学科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化工过程机械学科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机械工程学科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与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与甘肃省机械科学研究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与动力学科领域联合培养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与上海良相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温州研究生分院

4、按照国家政策,2015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甘肃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另行公布,同时公布奖助办法。

5、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及各项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等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学籍乃至毕业证书及所授学位,并追究造假责任。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6、若2015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7、我校不提供考生初试成绩单,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查询本人考试成绩,需要盖章的请在我校复试工作开始前,直接到研招办办理,其他时间不受理,查询网址http://ge.lut.cn。    
欢迎全国各地有志青年踊跃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

相关话题/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