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201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办法
为确保我院研究生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特制订以下复试标准及办法:
一、 资格审查基本要求:
1)所有考生初试成绩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C类地区分数线。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我院专业须相同或相近(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3)。
3)考生资格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大学期间前7个学期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成绩红章)。往届生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X60%/5+复试成绩X40%
三、 复试科目:
1) 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
2) 专业知识: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
3) 外语水平:采取面试+笔试的方式,占复试总成绩的30%。(其中面试占外语水平的60%,笔试占外语水平的40%)
4) 同等学历考生须严格复试,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加试《中共党史》、《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加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每门业务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
序号 | 时间 | 复试内容 | 测试地点 | 备注 |
1 | 4月9日 | 资格审查、体检 | 人文学院办公室、校医院 | 请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证书 |
2 | 4月10日8:00—— | 专业、外语、综合素质面试 | 人文学院会议室 |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
3 | 4月10日8:00—— | 专业、外语、综合素质面试 | 人文学院思政教学部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 |
4 | 4月11日上午8:00—10:00 | 外语笔试 | 全体考生 | |
5 | 4月11日下午 | 同等学历加试 | 相关考生 |
五、复试费用:30元/科目,体检费30元/生(根据甘价费[2009]304号文件)。
六、注意事项:请考生务必在知道复试结果之后,方能离校。
人文学院
20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