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2010年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复试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与录取分数线
按照国家公布的C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包括总分和单科成绩分数线)进行面试,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三、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资格审查:2010年4月2日上午8:00—11:30(所带证件见第七条)
体检时间:2010年4月2日上午8:00—11:30
面试时间:2010年4月3日
资格审查地点: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一号教学楼三层)
体检地点:兰州理工大学校医院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试方式
1)综合素质:面试专家提问。
2)英语听力与口试:
包括英文自我介绍(2-5分钟)和现场抽取一段英文文献翻译(500字左右)
3)专业知识面试
面试专家提问。抽取一道相应的专业课试题,现场回答。
五、拟录取考生录取类别的确定及收费标准
①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和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的调剂考生,录取为计划内研究生,可享受公费生遇待,免收学费且每月享受普通奖学金220元;
② 未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的调剂考生录取为计划内自筹经费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按6000元/学年 收取培养费,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③ 对有定向、委托培养单位的考生,经复试合格后应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学费及待遇根据三方(学校、用人单位、考生)协议办理,不享受奖学金。
六、考生成绩计算方法
①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
② 英语听力与口试占复试成绩的30%
③ 专业知识面试占复试成绩的40%
④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5+复试成绩×40%
⑤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
⑥ 同等学力(含专科学历、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具体请参照我校招生简章。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⑦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领导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七、资格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携带以下证件:
①准考证;②学生证;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大学期间前7个学期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成绩红章);⑤一寸照片一张。
往届毕业生应携带以下证件:
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毕业证与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④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⑤一寸照片一张。
八、复试、体检收费标准
根据甘价费(1999)269号文和甘价费(2001)号文件规定进行收费。
九、乘车方式
火车站乘1路公交车至西关什字站,原地转乘139路或111路公共汽车至兰州理工大学站下车即到。
未尽事宜和详情请电话联系
办公电话:0931-2973727 联系人:任老师(13679498208)
传真:0931—2973924 邮编:730050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
兰州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