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兰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09年招收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185名,全国统招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12名。
二,复试与录取分数线
按照国家公布的C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包括单科成绩分数线)进行面试,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序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2)本专业的考生。
三,复试时间
面试时间:2009年4月15-16日,4月15日上午8:30分到国家重点实验室大楼308室报到。
四,复试内容
1)综合素质面试,2)外语水平测试(听力为笔试,口语为面试),3)专业知识面试。
五,拟录取考生录取类别的确定及收费标准
①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经复试合格,且无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应录取为计划内研究生。计划内研究生不收培养费,每人每月享受普通奖学金220元,发放期限为两年半
②对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经复试合格,若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A类分数线,且无定向、委托培养单位的,应录取为计划内研究生。不收培养费,每人每月享受普通奖学金220元,发放期限为两年半
③对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经复试合格,若初试成绩未达到国家规定的A类分数线,且无定向、委托培养单位的,应录取为自筹经费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按6000元/学年收取培养费,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④对有定向、委托培养单位的考生,经复试合格后应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按协议收取培养费,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⑤对拟录取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收费标准暂按自筹类经费研究生收取,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六,考生成绩计算方法
①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
②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其中听力成绩占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的50%,口语成绩占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的50%
③专业知识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
④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5+复试成绩×40%
⑤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
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⑦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领导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七,资格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携带:①准考证,②学生证,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大学期间前7个学期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成绩红章),⑤一寸照片一张;
往届毕业生应携带: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毕业证与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④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⑤一寸照片一张。
八,联系电话
电话:0931-2806492 张老师
传真:0931-2806962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邮编:73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