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 2009 级拟录取研究生:
2009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基本结束,国家录取检查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及时发放考生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现将部分拟录取研究生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初试试卷 及 档案
初试试卷指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时的答卷。调剂到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其初试试卷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寄到我校。查询办法可以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 http://ge.lut.cn )(请于6月1日以后查询)。
档案指关于考生自高中起生成的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的一系列材料,该材料由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整理形成。档案除定向生和委培生外,都应以机要方式在规定时间寄达我校研招办。对于应届本科生,因相关的大学阶段的档案归档等需要时间,各校时间不一,可适当推迟,但一般要求在毕业后的 2 周内寄出,最迟不超过当年入学报到时间。
考生本人不可直接接触档案。如个别地方或单位允许考生寄送,则考生千万不可拆封,且必须以 EMS (邮局特快专递,不得通过其它快递公司)方式寄出。
二、《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
招生单位确定拟录取研究生名单,上报省级招生部门后,需进行全国联合录取检查,通过后下达正式录取名单。此后须编写学号、准备入学须知等材料,故《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一般为 6 月 6 日前后。
三、《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
一般为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与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可能不一致)。如果应届生在 6 月 20 日前毕业离校的,建议修改通讯地址(一般以寄往父母居住地为好)。
修改通讯地址方式:通过网络修改通讯地址( http://ge.lut.cn )。
四、关于户口迁移问题
是否将户籍关系转至我校由新生 ( 定向、委培生除外 ) 自行决定。
决定迁户口者,户口迁移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 287 号兰州理工大学;户口迁移证上需加盖当地相关派出所和公安局公章。迁移户口需要带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并请确认户口与身份证两证上学生个人信息保持一致。
定向、委培研究生不转户口,不带工资介绍信,但应交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由兰州理工大学代管,工资、福利待遇由定向、委培单位管理,毕业后回定向、委培单位工作。
五、关于党团关系
党组织关系必须经县以上党组织介绍。
甘肃省外的学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为:“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目的地为:“中共兰州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甘肃省内的学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填写“中共兰州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兰州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接转,请在报到时自行交到兰州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8 号楼西端 3 楼)。
六、住宿问题
我校研究生入住研究生公寓,公寓为 4 人一间,每人每年住宿费为 1100 元。学生须自带被褥、蚊帐等生活和学习用品,学校后勤集团也有偿提供以上用品(所有物品均通过甘肃省教育厅政府采购)。
七、保留入学资格
要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拟录取考生,应填写《 2009 拟录取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尽快交送到研招办。
八、其他:
1 、请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有关通知及研究生规章等均可通过网站查阅。
2 、请仔细阅读与录取通知书随寄的新生入学须知,也可咨询研究生学院和各学院。
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