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工作原则
1.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3. 按照教育部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复试规定,实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 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简称西北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2. 研究生部负责复试组织工作并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招生相关政策规章的宣传及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工作质量。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 复试分数线: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的初试成绩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初试成绩
2. 复试名单见附件。
3. 请达到我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加复试QQ群(群号邮件通知),并在3月31日15:00前以邮件方式确认已获知复试信息。回复邮件标题为:“考生XXX确认参加复试”;邮件内容为:“我已认真阅读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简称西北研究院)网站公布的《西北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程》,将于4月4日至西北研究院报到参加复试。”
四、报到时间及地点
1. 报到时间:2023年4月4日上午9:00-11:00。
2. 报到地点:西北研究院6号楼307室。
五、携带和提交的材料:
1. 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学生证原件和学历学籍校验认证报告。
2. 考生本人纸质的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凭借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考网报系统自行下载《准考证》)。
3. 在职考生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参加复试证明,要求注明“同意报考定向或非定向”培养方式。
4. 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A4纸上)。
5. 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学校盖章)。往届考生可提供成绩单复印件,但须加盖现单位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6. 应届考生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在一张A4纸的正反面)、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考生无论报考方式为定向或非定向的,均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证明须注明报考方式(定向或非定向)。
7. “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个人简历及自述”、“硕士政治审查表”(http://edu.nieer.cas.cn/xzzx),可电脑打印或手写填写,签字处须本人签字。
8. 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个人简历及自述中填写的各种获奖证书或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9. 申请享受特殊分数政策的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0. “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附件(电子版)。
11. 提交不超过5分钟的复试PPT,内容可包括个人简介、毕业设计、读研设想等。
六、复试形式及内容
1. 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主要以考生报考专业方向成立多个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研究方向的专家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2人,负责本组专业复试有关事宜。
2. 复试内容
复试重点考察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生本科学习及对报考专业方向的了解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外语主要考核考生的听、说及翻译能力。
3.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的精神执行。经拟录取名单公示后7天内,被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当地二级以上医院完成相关体检项目(体检表见附件),附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并将盖有体检医院骑缝章的体检表扫描件PDF,发送至yjsh@lzb.ac.cn,邮件主题为“报考专业+姓名+体检报告”。
4. 复试时间安排
4月4日上午9:00-11:00报到,资格审核和招生政策宣讲(11:20线上会议,会议号在QQ群通知)。
4月5日上午8:30在指定地点分组进行面试。
七、录取成绩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占30%、综合素质占30%、专业知识占4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 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调剂
1. 我单位调剂需求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通知”。
2. 报考我单位的第一志愿考生成绩达到教育部分数线基本要求,未被我单位拟录取的考生请自行联系调剂单位。
九、其它
1. 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2. 拟录取名单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我单位网页进行公示。
3. 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诉,受理投诉和申诉的时限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限内,过期不予受理。
西北研究院纪委电话:0931-4967002;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为:010-8825643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研究生部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