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欢迎国内各大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所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所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所研究生处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必须是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网上报名(网报系统已开通)
凡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考生需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上提交申请。请登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在“网上报名”栏目 中选择“推免申请”即可进入推荐免试申请系统(请各位考生务必在网上申请过程中,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
三、申请材料
(一)必须提供材料
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向所在学校领取,复试合格后补交)。
2.填写并打印好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该表各项内容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各签字栏及加盖公章处不得为空)以及学校出具的同意外推证明。
3.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http://admission.gucas.ac.cn)报名后,从系统中打印并亲笔签名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申请推荐免试生信息表》。
4. 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5.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6.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二)自愿提供材料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2。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由专家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注:要求所提供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
四、接收程序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查阅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并直接与培养单位联系,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请系统”)中报名,按本公告第二项的要求,准备各项申请材料。全部申请材料于10月9日前直接送或寄到我所研究生处。
(二)初审
我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在《申请系统》中公布。申请人需按照我所公布的面试时间地点到我所参加复试(具体复试相关信息将在我所网站公布)。
(三)考核和体检
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2.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3.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4.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四)录取
1.复试结果经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向通过复试考核及体检合格者,发给正式接收函。
2.收到正式接收函的学生到其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后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3.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必须是我所),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尽快寄至我所研究生处。
4.2010年4月上旬调政治思想考核材料(请考生届时下载政审表)。对拟录取推荐免试生,政审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5.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
五、特别申明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晓鹏 联系电话:0931-4968175 传真:0931-8277088
E - mail : zxp@licp.cas.cn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18号 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730000
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主页:http://www.licp.cas.cn
附件1:中科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一、申请条件
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必须是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网上报名(网报系统已开通)
凡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考生需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上提交申请。请登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在“网上报名”栏目 中选择“推免申请”即可进入推荐免试申请系统(请各位考生务必在网上申请过程中,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
三、申请材料
(一)必须提供材料
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向所在学校领取,复试合格后补交)。
2.填写并打印好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该表各项内容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各签字栏及加盖公章处不得为空)以及学校出具的同意外推证明。
3.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http://admission.gucas.ac.cn)报名后,从系统中打印并亲笔签名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申请推荐免试生信息表》。
4. 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5.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6.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二)自愿提供材料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见附件2。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由专家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注:要求所提供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
四、接收程序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查阅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并直接与培养单位联系,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请系统”)中报名,按本公告第二项的要求,准备各项申请材料。全部申请材料于10月9日前直接送或寄到我所研究生处。
(二)初审
我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在《申请系统》中公布。申请人需按照我所公布的面试时间地点到我所参加复试(具体复试相关信息将在我所网站公布)。
(三)考核和体检
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2.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3.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4.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四)录取
1.复试结果经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向通过复试考核及体检合格者,发给正式接收函。
2.收到正式接收函的学生到其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后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3.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必须是我所),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尽快寄至我所研究生处。
4.2010年4月上旬调政治思想考核材料(请考生届时下载政审表)。对拟录取推荐免试生,政审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5.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
五、特别申明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晓鹏 联系电话:0931-4968175 传真:0931-8277088
E - mail : zxp@licp.cas.cn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18号 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730000
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主页:http://www.licp.cas.cn
附件1:中科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