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前提下,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严格管理,公开公正,精准稳妥地开展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权领导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纪检监督及决策应急处置等相关事宜。
(二)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书记主监察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包括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遴选、相关业务培训、复试考核及疫情防控的组织实施、突发应急处置及本学院考生申诉的受理等。
(三)研究生院负责制定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录取方案,协调各学院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对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纪律培训及巡查监督,严格复试录取管理。
(四)宣传部负责复试舆情监控处置。
(五)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远程复试平台的网络保障。
三、工作原则
(一)生命至上,安全复试。复试全过程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切实维护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公平公正,透明复试。复试过程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操作公开、监督健全。
(三)多元考查,科学复试。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全面选拔优秀创新人才。
(四)有所侧重,全面复试。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的全面考察。
(五)细化考核,量化复试。复试须细化为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英语听说能力等3个方面进行考核,且所有复试涉及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英语听说能力考核都要有量化复试结果。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各招生专业学科布局、师资力量及生源情况等统筹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按二级学科分专业精准划定我校复试分数要求,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名单
1.基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甘肃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甘肃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审核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根据各专业调剂生源情况审核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所有复试考生名单皆于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
2.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及调剂生源情况,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可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复试形式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基于网络远程面试系统平台支持的远程复试和现场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不接受调剂学科采取远程复试,以学生分散,专家集中、面试为主、笔试变形的方式开展。远程复试平台选择研招网面试系统、钉钉视频会议系统、腾讯视频会议系统、zoom视频会议系统、移动(云视讯)会议系统、雨课堂等其中1-2种(一种为主,一种备用),各学院自行确定选用平台后及时公告考生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需进行调剂生源的学科具体复试方式及要求以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四)资格审核
1.所有考生复试资格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我校的复试要求。
2.参加远程复试考生在复试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复试软件中上传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政治审查表扫描件,往届生还需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扫描件等,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要求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参加远程复试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参加现场复试须提供原件。
(五)复试内容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包括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英语听说能力等三个方面。专业素质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应用技能、创新精神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主要综合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和品德修养情况、团队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状况等;英语听说能力考核采用学生以英语自我介绍形式进行。
(六)复试要求
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须做好远程复试的硬件设备准备及网络调试工作;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甘肃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远程复试工作要求)。
(七)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1)针灸推拿学(105707、100512)、护理学(105400)、中西医结合护理学(1006Z1)、中医内科学(105701、100506)、中医外科学(105702、100507)、中医儿科学(105705、100510)、中医五官科学(105706)、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100602)、内科学(105101、100201)须在5月17日前完成远程复试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拟录取名单后于5月18日前报研究生院招生科。
(2)除上述第(1)条所涉及学科外,其余学科于5月20日后开始复试,具体复试方式、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第一时间通知各学院并公告考生。
2.体格检查
拟录取考生将于开学后集中体检。
3.特殊情况处置
(1)个别偏远地区不具备远程复试网络覆盖及电子设备的考生,各学院要提前摸底,做好兜底保障。
(2)个别因网络原因卡顿或中断的复试,学科复试专家组要根据情况给相关考生延续复试或重新复试。
(3)个别复试专家、工作人员或复试考生出现发热等症状,立即上报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示处置。
五、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计算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之和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以100分计。根据复试方案具体核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具体复试模块及各自比例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
(二)录取原则
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总体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优秀生源。
1.分专业(不同专业代码即为不同专业)按复试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在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2.各学科拟录取名单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审核结果研究确定并报送研究生院提请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3.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且经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素质面试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者;
(5)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六、信息公开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且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修改名单,将对变动后的拟录取名单重新进行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纪检监督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皆在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及监督下进行,对拟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后予以回复,视情况可上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931-516247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jsc@gszy.edu.cn
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931-5161027
学校纪检监察邮箱: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yejuzhi.net.cn/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邮编730000。
八、疫情防控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须在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挥下按相关要求全程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本工作方案解释权在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20年5月5日
附件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远程复试工作要求
1. 对参加远程复试考生的要求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照招生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工作正常进行。
①用于面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
②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一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
③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④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⑤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0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看到。
⑥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
⑦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2)考生在复试时需实名进入远程复试平台系统,并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
(3)考生须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的扫描件,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诚实守信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5)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再次进行全面复查(包括专业笔试考核)。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别。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过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入。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2.对招生学院的要求
(1)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本学院各学科硕士招生远程复试在线资格审核、经费收缴、专业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水平考核、相关成绩核定及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工作。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复试录取,不得超计划招生。
(3)各学院一律采用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人数按照国家规定比例范围安排,原则上不低于120%。
(4)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须提前部署,完善细化远程复试面试规范;选择适用的软件熟悉模块功能,要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要提前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软件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
(5)各学院须在本学院网页开辟研究生招生专栏进行学科、导师简介,招生信息咨询,公布招生工作相关通知及学院、学科相关联系方式等。
3.对招生学科的要求
(1)各学科要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复试专家组,专家组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本专业教师组成,原则上不少于5人,并设立专职秘书2人(其中一秘书专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复试专家组成员要根据我校的总体要求,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平台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组织实施本专业的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学科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学科所有导师皆有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责任和权利)、“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制定复试细则规范,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3)各学科复试中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英语听说能力考核皆须分别给分,各成绩皆实行百分制。
(4)各学科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要有详细记录,复试专家组成员必须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复试录音录像及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妥善有效保存一年以备复查。
(5)各学科复试专家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复试纪律,注意复试言行,严守复试秘密,尽职尽责、合规合法的开展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