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
一、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 4 月初开始, 4 月底结束。
二、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主要有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三种。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面试,含实践能力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三、复试对象与复试要求
1.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建立淘汰机制,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掌握在拟录取招生规模的 120% 左右。
3.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在组织复试前,根据复试名单复查考生报名资格,仔细核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相关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递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县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民族成份证明”。
按《 2009 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毕业后必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就业者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在复试报到时须出具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同意委托培养的书面证明方可参加复试;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且报名时申请为原单位在职培养者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在复试报到时须出具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委托培养的书面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总成绩计算
1 、初试成绩
总分÷ 5 × X ,权重 X 占总成绩的 50%-60% 。
2 、复试成绩
( 1 )笔试成绩,百分制,权重为 Y ;
( 2 )面试成绩(含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实践能力考核),百分制,权重为 Z 。
(Y+Z) 为 40%-50% 。
不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 = 总分÷ 5 × X+ 复试笔试成绩× Y+ 复试面试成绩× Z 。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加强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察,其中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达到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科目中,有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根据学院安排的体检时间到甘肃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 3 号)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其他
1. 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参照该办法执行。
2. 考生在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复试报考费、体检费等一律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