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19 发布部门:研招办
公共管理硕士(MPA)是为政府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的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项目。中山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首批开展MPA教育的24所高校之一。中山大学MPA教育在2003年被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指定为自主招生项目,2006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第一批教学评估,2011年被教育部选为MPA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七所院校之一,并于2013年5月以“优”的成绩顺利通过专家组的验收。承担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学、管理工作的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学、管理队伍,学院以中山大学深厚的学术底蕴及雄厚的公共管理教学、科研等教育资源为依托,积极探索和创新,创立了中山大学MPA教育品牌,形成了以职业能力提升为导向的培养特色,获得了社会的高度认同和好评。
2015年,中山大学继续面向广东省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学位代码
1. 计划招收100人。学校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2.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125200。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6月23日至7月11日:考生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要求登录到指定的网站填交报名信息、网上缴交报名考试费(联考科目每人每科80元),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招生单位网上审核考生照片,并通过信息平台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其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
7月12日至15日:考生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广东省设有3个现场确认点: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海丽文体中心、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二楼大厅、③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文科楼H3-101(北校门进入右转约300米处)。确认点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现场确认点只接受在网上已经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缴交报名考试费并成功上传照片的报考者报名。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件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2015年10月8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各现场确认点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3、准考证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省学位办和招生单位均不再向考生另行寄发。
四、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通知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前,考生须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时,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若在学信网无法办成备案表的,需提前做好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程序和方式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rz/),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审。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证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办理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约需2个月时间,请相关考生尽早办理,以免影响后期的正常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的具体程序将于2015年12月下旬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五、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3门。其中,政治理论在复试时考核,其余2门全国联考。
2.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科目考试时间为2015年 10 月 25日。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政治理论面试和入学复试由学校组织,安排在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3.联考考试大纲
①《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和复试结果,结合考生工作业绩,择优录取。但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1.专业方向设置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MPA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中山大学的特色优势,开设“政府过程与公共预算”、“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城市与区域治理”、“社会保障与社会建设”、“社会规制与廉政建设”等专业方向。为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方向课的开设需达到一定的选课人数。
2.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年,在职不脱产学习,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授课时间安排在周末,上课地点为中山大学东校区(大学城)。
3.证书
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
学费每人每学年19000元,3年共计57000元,按学年缴费。
学生在读期间,一切人事档案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生返校学习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九、联系方式
1.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20)84036326、84113288
电子邮箱:mpa@mail.sysu.edu.cn
网址:http://mpa.sysu.edu.cn
2.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4111686, 84113696
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d/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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