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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 /2012-10-14

一、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

我校2012年共有法律硕士(J.M)、公共卫生硕士(MPH)、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含15个专业领域)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招生计划见附表1
二、报名条件
    1、法律硕士(J.M)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于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大系统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的在职人员。
2、公共管理硕士(MPA)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于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的人员。
3、教育硕士(Ed.M)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于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4、会计硕士(MPAcc)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于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在职人员。
5、公共卫生硕士(MPH)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于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从事或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
6、工程硕士
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者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可不受毕业年限限制。对于未达到上述毕业年限报考要求的已录取考生,入学后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即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7、符合以上各专业类别报考条件的考生,须获得所在单位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的报考推荐。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部门人员以及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还须获得省级主管部门的报考推荐。
三、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1、各招生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参考书目见附表2附表3
2、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及会计硕士(MPAcc)的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和2门联考科目,教育硕士(Ed.M)的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2门联考科目和1门学校自命题的专业课考试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学校自命题的教育硕士专业课的笔试及政治理论科目的考核由学校自行组织,在复试阶段进行。
3、工程硕士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考生在第一阶段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对于“GCT”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学校确定的“GCT”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由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笔试及综合能力的面试。
4、全国联考科目考试于2012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进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学校自行组织的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考核、教育硕士的专业课笔试、工程硕士的第二阶段考试等)将于2012年12月下旬至2013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四、报名
1、采取考生网上报名和到现场确认点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网报时间为:6月25日7月10日。现场确认点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现场确认点受理考生办理报名信息确认的时间为7月13日至16日。
2、具体报名程序和要求,请考生查阅广东省学位办(http://xwb.gdhed.edu.cn关于做好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及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sysu.edu.cn/zsw))的相关公告。
五、资格审查
我校将于复试前,对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在资格审查前须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资格审查表》,经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和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还须交省级主管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法律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需一式三份)、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我校备审。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将于2012年12月下旬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六、录取
2012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即录取当年有效)。
我校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含教育硕士和工程硕士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结合考生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法律硕士录取非政法系统考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公共管理硕士(MPA)录取非政府部门人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工程硕士总人数的10%。在水利工程、地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领域招收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本校该领域当年录取总人数的20%。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1.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请查阅我校各招生院系发布的招生简介或向相关院系咨询。
2.学制三年,在职不脱产学习, 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或假期,上课地点在中山大学南校区或东校区。具体的上课时间、地点,请查阅我校各招生院系发布的招生简介或向相关招生院系咨询。
3.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授予相应类别的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
1、“软件工程” 工程硕士按学分收费,每学分1000元人民币,总学费为40000元人民币。学费按前2学年收取,每学年收取20000元人民币;“项目管理”工程硕士总学费为56000元人民币,按3学年收取。第1、2学年每年收取20000元人民币,第3学年收取16000元人民币。其他专业学位的学费均按3学年收取,各招生类别、领域的学费标准见附表1
2、学生在读期间,一切人事档案关系留原工作单位,我校不负责其工资、医疗等福利待遇,学生返校学习的食、宿、交通费自理。其他相关费用(如教材费、资料费等)由招生院系按成本收取。
九、其他说明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校教师不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
2、为及时了解专业学位招生、考试信息,请考生留意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zsw/)和各招生院系的网页。
3、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各招生院系的咨询电话见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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