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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及有关事项

中山大学 /2014-04-24

 

一、 中山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院(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不含同等学力考生的政治)
  
090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
55
60
180
 同等学力考生的政治成绩不低于60
 
092港澳与内地合作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100岭南学院
111中国语言文学系
112历史学系
120法学院
130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150外国语学院
160教育学院
200资讯管理学院
230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242博雅学院
250社会科学教育学院
260心理学系
400旅游学院
650亚太研究院
300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50
60
180
310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321地球科学系
330生命科学学院
340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280超级计算学院
093高性能计算协同创新中心
350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370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380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390工学院
420海洋学院
091南海资源开发与保护协同创新中心
360药学院
50
55
180
 
500中山医学院
510公共卫生学院
520光华口腔医学院
530护理学院
800附属第一医院
810附属第二医院
820附属第三医院
830中山眼科中心
840肿瘤防治中心
094肿瘤医学协同创新中心
880附属第六医院
890附属第五医院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基本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应相应学科专业基本分数线,外语降低5分。
2、具有复试资格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前须向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对于报考时未填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我校不再接受其报读该专项计划的申请。
三、“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
1“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对应相应学科专业基本分数线,外语降低5分。
2、具有复试资格的 “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复试前须向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复试基本要求
1、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80分。
2、报考时未填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不再接受其报读该专项计划的申请。
五、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安排在4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院系通知有关考生。
2、对于初试时已进行过面试的考生,如符合录取要求的,可以不再进行复试。
六、资格审查
各招生院系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其中一份请在空白处写上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并签名)。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学生证及在校成绩单);报考医学临床各专业学位(即临床型博士,含“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临床型方向)的考生,须携带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4门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单、3篇学术论文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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