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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2013年全国联考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中山大学 /2014-04-24

 

根据研院[2014]1号文件《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为做好软件学院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及相关领导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复试面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生导师的教师组成,设立组长一名,全面主持复试面试工作;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2013年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经学校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复试名单。
三、    复试工作的时间安排
1、2014年1月12日上午,专业课笔试。
(具体笔试地点及时间以第二阶段准考证安排为准)
复试时请出示以下材料原件,以便查验:
①第一和第二阶段考试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
③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通过并加盖了公章的资格审查表。
2、2014年1月12日下午2:00报到,2:30正式开始专业综合面试
    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110栋(原力学楼)501室(熊德龙活动中心东面)。
四、复试内容、办法及评分:
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能力。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具体构成与分值如下:
1、专业课笔试100分;
2、综合能力面试考核100分;
(1)面试采取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作答的方式进行。
(2)各面试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3、本专业复试内容、评分要求见附件内容。
五、复试录取办法: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及综合能力考核、且成绩合格者(均不低于60分)将被录取。
六、其它事项:
按照中山大学学校文件执行,中山大学软件学院保留解释权。
 
附件:“软件工程”专业复试内容及评分要求(5).pdf
 

 中山大学软件学院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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