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工作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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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院〔2012〕524号)及《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4]12号)的规定,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 均可获得复试资格。 2. 根据研究生院文件及我院系培养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学位调剂原则(专业学位原则上不接受调剂)如下: 1)本科毕业院校 “211”高校。(对“985”院校毕业生,尤其是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985”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2)原报考院校为中科院或“985”高校同类专业。 3)本科专业为数学类专业优先考虑。 4)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同时达到我院科学学位复试分数线。 3.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须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并设组长1名。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面试前,对小组成员进行招生政策、业务培训,确保面试工作公正、严谨。各面试小组设立1名秘书,负责面试记录和协调相关事宜。 复试分为“专业课和专业英语笔试” 和“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两部分,满分分别为200分和300分,合计500分。
1、专业课和专业英语笔试(满分200分,其中专业课100分,英语100分): 1)闭卷考试,时间总共2.5小时。 2)专业课与《2014年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所列科目及要求相同,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能力,总分为100分。 3)专业英语主要考察专业文献阅读和书面翻译能力,总分为100分。 2、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能力200分,综合素质1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核分组进行,各小组评分标准保持一致)。 B. 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分专业将复试上线、政审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以下分类,依次按总成绩(即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1)二级学科专业原报考生; 2)考前调剂二级学科的专业考生; 3)考后调剂二级学科的专业考生; 4)校内相近一级学科的专业考生; 5)校外的调剂考生。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本学院硕士生录取工作完成后,将拟录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研究生院批复为准。
五、学费及奖助金 请参阅“中山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六、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1.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0-84113307 邮箱:sjygb_sysu@126.com 2.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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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