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在复试中对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提高新生质量,我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本办法,指导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一、 复试的组织管理 (一)领导机构 以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为组长,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各专业学术带头人,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面试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面试前,对小组成员进行招生政策、业务培训,确保面试工作公正、严谨。各面试小组设立1名秘书,负责面试记录和协调相关事宜。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占10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200分。 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含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根据考生的相关表现,现场打分。 面试教师当场独立评分,各位面试教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三)录取 对复试上线、政审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依次按总成绩(即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2、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资格审查不通过者。 本学院博士生录取工作完成后,将拟录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研究生院批复为准。 二、其它事项 (一)复试面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面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上交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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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科学学
2014年3月
注明: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要带研究生证,同时交要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在其中一份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于2014年3月9日下午14点中山大学南校区新数学楼415课室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