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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2013年“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 /2013-10-19

 

中山大学法学院起源于1905年成立的广东法政学堂,是旧中国最早的新式法政教育机构之一。从1998年起,学院在本科层次统一按法学专业招生,2004年,该专业入选广东省名牌专业。学院现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和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与法国里昂三大法学院签订联合培养本科及硕士生协议,与6个国家和地区的13所院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学院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高素质人才,毕业生大部分就职于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构、大中型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就业层次较高,就业行业分布广泛。
为适应中国法律领域的飞速发展,培养新时期卓越法律人才需要,中山大学法学院定于2013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在中山大学举办“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优秀大学生夏令营”,面向全国(包括港澳台地区)高校招收学员。现将夏令营安排及招生条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夏令营主题
本次夏令营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为主题,突出我院法律人才培养中理论与实践教学并重,以及国际化、跨学科培养的教学特色,并结合丰富多彩的法学课余生活务求为参与夏令营的学生打造一个认识法律、学习法律的全新视角,体验我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教学特色,考察广州文化特色。
中山大学法学院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包括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名额)的部分选拔工作将在夏令营期间开展,通过我院考核的优秀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将收到我校的免试攻读研究生邀请函,具备所读学校外推免试研究生资格并收到我校邀请函的同学将录取为我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
二、 招生人数及报名条件
(一)申请资格
本期夏令营拟招收学员60人,报名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国内高校在校全日制三年级本科生(2014届应届毕业生),包括法学专业及非法学专业(可接收进入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学习)。
2、热爱法学专业,有志从事法律职业;
3、专业成绩优异,已经取得免试生推荐资格,或前三年总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本专业(系)前20%之内(如无法提供前三年成绩,至少提供前五个学期总评成绩证明),或在学术科研方面表现比较优秀,取得科研成果;
4、英语成绩优良,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以上);
我院将根据报名者个人情况择优录取。
(二)申请材料
1、“中山大学法学院2013年“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3、1000字左右的个人陈述一份,介绍本人综合素质、学习能力、未来学习和科研计划等;
4、本科阶段成绩单和专业成绩年级排名证明(由教务部门或学院出具并盖章证明);
5、大学英语6级成绩复印件;
6、两名本专业副教授以上专家推荐信,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7、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及各种奖励等)的复印件。
三、日程安排
1.报到日期 2013年7月14日;
2.开班典礼 2013年7月15日;
3.授课与实践活动时间 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7日;
4.推免保送笔试、面试 2013年7月17日;
5.结业仪式 2013年7月18日。
四、 费用
本届夏令营为学员提供免费住宿,提供一定的交通及餐饮补贴,交通补助额最高不超过火车硬座票费用。
五、 联系咨询
学员通过邮寄材料的方式报名,不接受电子邮件报名,凡符合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基本条件的校内外本科三年级在校生均可报名。
邮寄材料请在封面注明“夏令营报名”字样,并写清所在院校、专业、姓名。
申请材料邮寄到:广东省广州市大学城中山大学法学院A203 苗超老师 邮编:510006。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5日—2013年6月10日。
经过学院夏令营组委会审核后,录取名单将在报名截止日起五日内在中山大学法学院网站公布并直接通知本人,网址为http://law.sysu.edu.cn/。申请者届时可通过上述网站查看录取结果。敬请留意。
通知未尽事宜可联系中山大学法学院苗老师,联系电话:020—39332877,也可以发送邮件至miaoch@sysu.edu.cn咨询。
附:“中山大学法学院2013年“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报名表报名表.doc
主办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
承办单位:法学院研究生会
201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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