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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3年博士招生复试办法

中山大学 /2013-10-19

 

生命科学学院2013年博士招生复试办法
 
复试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一个及其重要的环节。加强和改进复试工作对于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提高选拔质量,遴选优秀创新人才,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为了做好我院2013年博士生的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行政领导担任组长,认真履行领导职责。
(二)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主体的,二级学科、研究室为单位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3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并提倡吸纳相近专业的专家参加。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原则上由业务教师担任,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三)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要遵守复试基本规范和纪律,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四)各复试小组应对本复试小组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复试小组应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为减轻考生的经济负担,学院采取初试后即复试的方案。复试安排公布在学院主页研究生工作栏目。
各学科录取的基本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有关政策和各学科的具体情况统一划定。
(二)资格审查
学院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严格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资料包括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信、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硕士阶段成绩单、体格检查表、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4门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单、3篇学术论文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评分
1、按复试安排组织复试工作。复试安排公布在学院网站研究生工作栏目。
2、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各复试小组可根据专业要求,适当增加其它考核方式。
同等学力考生,除初试加试政治理论科目外,在复试时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2至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运用能力占10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200分。
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含听力及口语的面试,根据学科特点,可另外安排专业外语的笔试内容。
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报考材料,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三、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也不得调剂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生命科学学院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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