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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山大学护理学院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

中山大学 /2013-10-19

 

二〇一四年中山大学护理学院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研院[2010]55号文《中山大学2011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招生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2014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二)复试小组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由5名护理学专业硕士生导师组成,并设立组长1名。
复试小组下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三)复试工作的管理
学院统筹安排复试工作。复试工作严格按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执行,严格遵循保密制度。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培训,强化参加复试工作教师的责任感,保证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有效性。
二、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一)对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并申请参加我院免试生复试的本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院根据学生的报读申请,确定招收免试硕士生的复试名单。获得我校推荐免试资格的,经学校及学院同意,均可获得报读本学科专业的复试资格。接收外校免试生复试的名单,由学院根据学校接收外校免试生的相关规定确定。
(二)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免试生资格。学院研究生科将按照学校招收免试生的工作规定严格对免试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料包括免试生的复试申请表、本科阶段成绩单(含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定于2013年9月11日在护理学院进行。复试考生于2013年9月11上午7:30准时到护理学院四楼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408室)报到,到校门诊进行体检。上午9:00开始面试。
(二)复试的重点是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内容包括专业素质/能力、英语、综合素质/能力三部分;复试方式为面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业能力考核满分为40分(报考研究方向为内科护理学、老年护理学的考生考内科护理学常见病例分析;报考研究方向为外科护理学的考生考外科护理学常见病例分析;报考研究方向为妇儿护理学、护理教育、肿瘤护理、社区护理以及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在内、外科护理学病例分析中任选其一进行考试)。
2.英语口试满分为30分,包括日常会话、朗读短文和回答问题.英语口试按照《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口语测试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另加听力测试。
3.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为30分。具体内容可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科期间专业以外的学习情况(包括科研、社会实践、社团工作、志愿者活动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团队精神、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言行举止、表达能力和礼仪等。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考生的排序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录取办法
(一)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
2、          体检不合格者;
3、          政审不合格者。
(二)按照考生复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其它事项
(一)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应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二)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护理学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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