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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中山大学 /2013-10-18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3〕11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大研院〔2012〕5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由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复试工作。
(二)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设1人为复试小组组长,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
(三)复试小组下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与要求
(一)免试生复试名单的确定,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文件执行。
(二)全国统考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基本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按一级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具体名单见研究生招生网页。
3.参加复试考生须符合学校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2013年我院复试人数为31人,拟录取人数为25人。
4.本院今年不接受校内外调剂生和破格申请。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按学校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包括:
①网上打印的复试通知书;
②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院校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1份(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字样);
⑥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往届毕业生)。
四、复试时间、内容、方式及评分
(一)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通知考生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光华口腔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表
时间
地点
内容
2013年3月19日
上午9:00~11:30
口腔医院八楼讲学厅
报到、验证和抽签
2013年3月20日
上午8:30~10:30
光华口腔医学院教学楼
一楼学术报告厅
专业课笔试
2013年3月21日
上午8:00~
口腔医院八楼讲学厅
开始面试
 
(二)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素质和综合能力,复试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即专业课笔试、专业英语笔试和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满分为500分。
A、专业课笔试(100分)
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2013年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方向参加笔试,研究生科组织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统一考试。专业课考试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有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共为120分钟。
B、专业英语能力测试(100分)
专业英语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英语的掌握程度,阅读、翻译外文文献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C、综合素质考核面试(300分)
包括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300分),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英语测试试题由复试小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试题的数量应不少于3套,每道试题的阅读量不宜过大。
(三)面试办法:
A、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
B、面试包括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
C、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情况要有记录。
D、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复试)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面试分数。
 
硕士研究生面试项目、内容与要求情况一览表
面试项目
面试内容及要求
分值
专业素质
和能力
(200分)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英语口头表达流畅,回答问题基本正确,用词恰当
40
对本科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掌握基本临床技能的情况
60
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60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0
 
综合素质
和能力
(10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0
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
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0
人文素养,言谈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0
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20
(四)复试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复试和初试成绩相加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五、录取办法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300分;
(2)政审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2.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名单及录取类别。
六、复试小组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填写《中山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不予录取的考生必须明确写出建议不予录取的理由。
七、其他事项
1.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应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上交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2.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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