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现公布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2013年硕士考生复试名单(详见附件)。请各位考生查阅附件,或直接上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查询。并请各位考生做好参加复试的准备,同时注意以下安排及要求。
1、体检: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19至3月29日(节假日除外)持体检表到广州中山大学北校区保健科进行体检。
2、资格审查: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19日上午到广东省珠海市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科研研究生科报到,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学生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经查验以上证件后方可参加复试。当日下午16:00时在附属五院医技楼四楼4号会议室参加有关复试安排及考试纪律的会议。
3、复试安排:定于3月20日全天在附属五院进行复试,上午各专业考生集中,在医技楼四楼4号会议室进行专业课和外语应用能力考试(笔试),下午分学科、专业进行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将在19日下午会议上宣布。
联系人:李老师、吴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756-2528209
科研研究生科
2013年03月11日
附属五院2013年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了做好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规范复试工作程序,遴选优秀人才,保证新生入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管理
1、成立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2、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对考生的多元考核体系,提高选拔质量,按学校要求制定出本院规范而可行的《复试录取办法》并组织实施,明确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和面试的具体内容和评分要求,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以加大复试过程的公正、透明,充分发挥复试在优质生源选拔中的作用。
3、对复试工作精心组织,以二级学科、专业(内科学、外科学可按三级学科)为单位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设立组长1名,组长要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每个复试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复试小组按《复试录取办法》和工作基本规范对考生进行复试,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4、复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对参与复试的教师进行必要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关法规和基本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强化复试教师的责任,保证复试质量。各复试小组要安排专人(秘书)记录,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5、在复试过程中,认真做好复试试题和口试提纲的保密工作和复试的组织工作,严禁泄露试题和提纲,严禁复试过程中的一切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
6、复试考生的分组名单、复试教师姓名不得提前向考生公布和泄露。
7、复试期间,所有申请奖助类的硕士生(含免试生)均需填写《中山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我院。各专业的奖助类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安排报考本专业的考生,调剂生原则上用非奖助类指标录取,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8、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及要求
1、各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按二级学科、专业(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学科)从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3、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
4、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原则上本专业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不足部分从本院或本校其他医院的相近学科、专业进行调剂,但要按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进行。
5、在规定时间内将我院复试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复试考生名单公布,并将复试通知及有关要求事项通知考生本人。
三、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审查资料包括:考生报名基本信息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即临床型硕士)往届毕业生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一天到我院科研研究生科报到,提交准考证和上述相关证件,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凡持不合格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参加复试时应出示复试通知书、身份证或学生证等证件,以备复试教师查验。
四、复试时间、方式、内容、评分及有关要求
(一)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安排复试,并提早通知考生,包括复试的时间、地点、复试方式等。各学科、专业复试要在1~2天内完成。
(二)复试方式以笔试和面试为主,各学科还可根据学科特点增加其它考核方式(如实践能力、操作能力)。
(三)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和外语应用能力为主,分为以下三部分: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和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复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2013年中山大学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
(2)专业课笔试一律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3)以本科教学大纲为依据进行命题,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4)各学科、专业成立3人以上命题小组,组长由各复试组组长担任,成员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人员担任,并报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各学科、专业命三套难易程度基本相当的试题并密封,开考前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随机选题印制。科研研究生科组织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统一时间考试。考试期间安排两名以上监考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科研研究生科和监察科工作人员随时巡查考场,考试结束后复试小组将试卷现场密封,并安排2名专管人员保管,之后安排专人阅卷、评分。
2、面试(300分):
(1)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为300分。重点考查内容见下表。
面试项目
|
面 试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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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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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素质和能力
(2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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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科/专业的知识结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如临床或实验基本技能,病例考核和病例答辩,辅助诊断技术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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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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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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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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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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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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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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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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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和能力(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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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人文素养
|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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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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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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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表达及写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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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具体由各复试组安排。
(3)面试办法:
①各复试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
②面试试题由各复试组在考生复试前拟订,试题为3套以上。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教师还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面试情况要有秘书认真、详细记录。
(4)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在评分前各复试小组可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3、外语应用能力考核(100分):
以外语笔试考核为主,考核专业外语和/或公共外语水平,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各学科/专业还可根据学科要求面试时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五、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二级学科、专业(内科学、外科学可按三级学科)的录取按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录取。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①复试成绩不合格,即总成绩低于300分者;②政审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③体检不合格者。
4、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填写《中山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不予录取的考生必须明确写出建议不予录取的理由。
5、各学科、专业拟录取的非在职全日制学术型免试生均为奖助类,其他全国统考考生的奖助类指标应按总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优先安排本专业的考生,调剂生原则上用非奖助类指标录取。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院纪委、监察科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并派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和监察。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会及时在我院的网站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我院科研研究生科和监察科全面接受投诉、申诉和监督,受理投诉和申诉的时限会在我院的网站公布。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和举报电话:
0756-2528189(科研研究生科 张老师)
0756-2528228(监察科 谭老师)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0756-2528189(科研研究生科 张老师)
0756-2528604(科研研究生科 吴老师)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学校有关文件和规定为准。
七、其他复试工作安排详见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
附属第五医院
2013年3月8日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工作领导: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工作组织:院科研研究生科。
3.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研院[2013]11号)、《关于印发〈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的通知》(研院[2012]524号)及相关要求,制定经本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附属五院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具体安排,建立对考生的多元考核体系,规范复试工作程序,加大复试过程的透明度,提高复试质量。
4.对复试工作精心组织,以二级学科、专业或临床科室(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学科)为单位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复试小组。按我院实际情况,安排三个复试组;每个复试组根据情况分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相关专业组成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的教师担任,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名。
5.复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对主持复试的教师进行必要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关法规和基本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强化复试教师的责任,保证复试质量。另外,各复试小组要安排专人(秘书)记录。
6.认真做好复试过程中笔试试题和面试提纲的保密工作和复试的组织工作,严禁泄露试题和提纲,严禁复试过程中的一切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
二、复试考生的确定
各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有关政策和各学科的报考情况统一划定,报考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均可参加我院所报考专业的复试。
三、复试工作安排:
1.考生报到:3月19日。
(1)资格审查:3月19日上午9:30—11:30,参加复试的考生到珠海市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科研研究生科报到。各位考生请出示以下材料原件,以便查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①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
③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和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的历届毕业生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④《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⑤英语四、六级证书。
⑥往届生须向复试院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向复试院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对于未能提交以上材料的考生,须于4月20日前向拟录取院系提交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程序和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办理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需时较长,请尽早办理,以免影响后期的正常录取。
并请同时提供以上①、②、③、⑤材料的复印件及④的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需要两份,并在其中一份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所有材料收齐后放入考生档案。
(2)领取体检表。
(3)考前会议:3月19日下午16:00,召开有关复试安排及考试纪律的会议。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医技楼4楼4号会议室。要求各位考生务必准时参加。
2.复试安排:
(1)专业课笔试:3月20日上午8:30—10:30,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医技楼4楼4号会议室。
(2)外语应用能力笔试:3月20日上午10:40—11:40,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医技楼4楼4号会议室。
(3)面试:3月20日下午14:30开始,分学科、专业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将在19日下午会议上宣布。
(4)第二批复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体检:3月20日至4月1日持体检表及本人近期半身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中山大学北校区保健科集中体检。请各位考生注意在体检表左上角写上院系代码(890)、院系名称(附属五院)以及考生本人联系电话,以便联系、归档。
四、复试内容、办法及评分:
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能力。分为以下三部分:专业课笔试、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和面试。复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具体构成与分值如下:
1.专业课笔试,100分。
2.外语应用能力笔试,100分。
3.面试,300分(详见附件)。
(1)面试采取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作答的方式进行。
(2)各面试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五、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按照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300分者,不予录取。
3、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本办法未尽事宜,以学校有关文件和规定为准。
附属第五医院
2013年3月8日
附件: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科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评分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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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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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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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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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试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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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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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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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素质和能力
(2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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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科/专业的知识结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如临床或实验基本技能,病例考核和病例答辩,辅助诊断技术考核
|
150分
|
|
||
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50分
|
|
|||
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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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
20分
|
|
|||
综合素质和能力
(50分)
|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人文素养
|
50分
|
|
||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
|||||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素质
|
|||||
汉语表达及写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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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300分
|
|
考生编号
|
姓 名
|
报考专业
|
备注
|
105583890112003
|
高一平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
105583890112060
|
熊 劼
|
内科学
|
|
105583890112065
|
曾田力
|
内科学
|
|
105583890112066
|
朱立同
|
内科学
|
|
105583890112076
|
罗国晶
|
内科学
|
|
105583890112074
|
邓亚楠
|
内科学
|
|
105583890112014
|
周丹莉
|
内科学
|
|
105583890112011
|
李 玥
|
内科学
|
|
105583890112082
|
符思远
|
内科学
|
|
105583890112086
|
李星华
|
内科学
|
|
105583890112006
|
钟 奕
|
神经病学
|
|
105583890112009
|
刘亚宁
|
神经病学
|
|
105583890112026
|
阳莹丽
|
神经病学
|
|
105583890112025
|
李剑峰
|
神经病学
|
|
105583890112029
|
杨 丽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
105583890112044
|
康 倩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
105583890112089
|
谢庆吉
|
外科学
|
|
105583890112101
|
刘恒君
|
外科学
|
|
105583890112097
|
程文杰
|
外科学
|
|
105583890112049
|
全任翠
|
肿瘤学
|
|
105583890112052
|
贺晓波
|
肿瘤学
|
|
105583890112056
|
吴 爽
|
麻醉学
|
|
105583890112055
|
邹 琼
|
麻醉学
|
|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