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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学院 2013年招收免试研究生复试办法

中山大学 /2012-10-23

 

根据《中山大学201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院〔2012〕51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以切实做好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成立由学院相关领导、学科带头人和研究所、中心的负责人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工作。
2、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组成免试生复试小组。并设立组长一名,一名党委负责人作为成员。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
3、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校内推免生: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中山大学海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填写复试申请表参加复试。
校外推免生:
接收外校免试硕士生原则上要求为“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接收外校免试直博生,必须是“985工程”高校应届本科生,且均要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外校推荐到我校复试录取的免试生必须取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占用推荐学校的免试生推荐名额。
外校免试生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中山大学2013年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加盖有推荐学校的教务处公章;(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4)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份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我院将以收到的纸质版申请材料为准,所有申请材料可以邮递方式或直接提交到我院,申请截止时间是9月15日(以邮戳时间为准)。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进入复试阶段。复试安排另行通知。复试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三、复试录取办法
1、复试办法
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重点考察免试生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由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或实验操作等其它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时间不得少于十分钟。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2、录取办法
1)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和候补录取的本校免试生名单。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3、录取计划
海洋学院2013年接收校内免试生(含直博生)的名额为6人,其中学术型(含直博生)6人。
四、复试工作安排
1、校内推免生
复试时间: 2012年8月2日下午14:30-17:00.
复试地点:南校区大钟楼305室
2、校外推免生
复试时间:2012年9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体检安排:拟录取的学生领取体检表后自行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东校区——东校区保健科体检,
南校区——南校区门诊部保健科体检。
五、注意事项
1、通过复试拟录取为直博生的,不能参加其他形式免试生(含外校免试生)的复试,未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获得“内推”资格者参加校内免试硕士生的复试,获得“外推”资格者自行联系外校免试生的复试。
2、参加了本校免试硕士生复试未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获得“内推”资格的学生,仍可转为“外推”资格联系参加外校免试生的复试。
3、录取为奖助类的免试硕士生占院系当年的硕士生奖助类名额。直博生在录取当年均为奖助类。
4、学术型免试硕士生均须填写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
5、每位参加复试的免试硕士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复试费的收取及管理办法按照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收取入学考试复试费及加强复试费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联系人:陈老师 020-39332159、020-84110855
中山大学海洋学院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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