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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中山大学 /2012-10-22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201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的通知》(研院[2012]17号文)的规定,为做好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增强博士生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提高选拔质量,遴选优秀创新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担任组长,学院党委负责人、相关二级学科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博士生复试工作。
(二)各二级学科专业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主体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3名本专业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并提倡吸纳相近专业的专家参加。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下设秘书1名,原则上由业务教师担任,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各复试小组对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应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的组织
根据我院考生的报考情况及招生专业、导师的实际需要,为减轻部分考生的经济负担,初试结束后,于3月11日下午即组织外地考生进行复试。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请各复试小组秘书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严格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资料包括考生身份证、准考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的学生证),验证合格者准予复试。
(三)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评分
1、复试时间:3月11日 下午
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具体复试分组安排将于复试前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同时张贴在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办公室D102门口宣传橱窗)。
2、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各二级学科可根据专业要求,适当增加其它考核方式。
同等学力考生,除初试加试政治理论科目外,在复试时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2至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占3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70分。
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含听力及口语的测试,根据学科特点,可另外安排专业外语的笔试内容。
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报考材料,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三、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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