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药学院2011年硕士招生复试办法
根据《中山大学 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此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由学院相关领导、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相关二级学科、专业的负责人等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工作。
2、由二级学科、专业成立以导师为主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并设立组长一名。
3、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
4、各复试小组将复试成员名单与复试安排及时报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复试形式及分值分配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
(一)、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二)、面试(满分150分)
1、面试内容
综合素质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逻辑表达、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实验动手能力及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测试两部分)。
2、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时间不得少于十分钟。
3、面试方法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由面试小组提问,以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或实验操作等方式进行。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及相关事项
(一)、复试名单的划定:按照学校划定的医学[10]分数线执行(其中药剂学总分不少于330分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期间,所有申请奖助类的硕士生(含免试生)均需填写《中山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调剂生原则上用非奖助类指标录取。
(三)、药学院上线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本专业参加复试(专业硕士也将各按专业名额分配录取,可向复试秘书咨询)。
(四)、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需缴纳复试费100元。复试费的收取及管理办法按照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收取入学考试复试费及加强复试费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复试安排
(一)、 复试日程安排
报到缴费:2011年3月28日上午8:00中山大学东校区教学楼C101
笔试:2011年3月28日上午8:30—10:00中山大学东校区教学楼C101室;
面试:笔试完之后各专业开始10:20开始面试,面试地点见各专业面试指引(3月23号药学院网页挂出);
体检: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请找各专业复试秘书领取体检表后前往东校区校医院体检。
(二)、各专业复试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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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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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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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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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化学/药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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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田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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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4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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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六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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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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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建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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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4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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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112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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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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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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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4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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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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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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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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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4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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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108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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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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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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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43043/3994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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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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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分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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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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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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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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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学专业硕士考生复试
药学专业硕士上线考生请与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一同复试,笔试专业课科目可选药学院各专业复试科目。
(四)、 请在笔试时提交证件与材料
1、 网上打印的复试通知书。
2、 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3、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
4、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6、 以同等学历报考者的大中专生毕业证书、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证书、学术论文等。
其中1、2、3、4项除带原件外还需提交复印件,成绩单需提交盖学校教务处红章的原件。
五、复试录取
(一)、录取按照专业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者;
2、面试总成绩低于90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低于60分者。
(二)、体检不合格、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各复试小组按学校规定时间及时将复试表、录取汇总表及相关资料送学院研究生工作办,汇总后通过校务管理系统和纸质版提交录取结果,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另外,各学科复试小组请将复试成员组成表,复试工作总结交研工办,汇总后报学校研招办。)
中山大学药学院
201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