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原则:
1、 只在院内获得复试资格考生间进行专业调剂,院外、校外考生原则上不予调剂。
2、 专业调剂按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确定。
3、 未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原则上不予调剂。
4、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其次为复试前申请调剂的考生。
二、接收调剂的专业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光学工程、材料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2、光学工程(佛山研究院联合培养项目),研究方向为:半导体照明工程LED技术。只接收光学、光学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等4个学术型专业的考生申请。
三、办法及要求
1、请各位学术型复试考生(即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研究生并获得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根据本人初试成绩及兴趣爱好,参考今年学院的上线情况及复试录取办法,决定是否调剂到专业学位,并按如下流程申请:
2、申请专业调剂的考生请填妥附件表格(理工学院 2012 年硕士考生调剂申请表),于3月31日前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十友堂107室)董老师处,或将申请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dqiup@mail.sysu.edu.cn.
咨询电话:020-84112816(董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