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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2年教育硕士和工程硕士资格审查程序公告

中山大学 /2013-10-20

 

一、时 间:2013年1月1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二、地 点: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三、审查程序:
查验身份证、本科学历、学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查表——→交费——→领取第二阶段考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表盖章、交证件复印件
1.验证
地点:二楼西侧206室:工程硕士考生资格审查(毕业时间有要求的专业领域)
   二楼西侧209室:教育硕士、毕业时间不限的工程硕士专业领域的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请出示经本人工作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考生已于2011年被其他学校录取、但录取后未报到(或入学后退学)的考生,还须出示“2011年录取学校放弃该生录取函(未报到或退学证明)”。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到交费处缴纳第二阶段考试费。
2.交费
地点:二楼东侧走廊,三楼东、西侧走廊,考生可选择任一处缴费。
考生到交费处交缴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试费。每人160元,现场刷银联卡缴费。
3.领取第二阶段考试准考证
  地点:二楼楼梯过道
考生凭本人的缴费收据,领取第二阶段考试的准考证。
4.资格审查表盖章、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地点:一楼东侧101室
考生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并凭本人的缴费收据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交工作人员加盖“同意报考”章及研招办公章,一份交研招办,一份考生留做第二阶段考试及面试时使用并保存。未经研招办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无效。
特此公告,请考生相互告知。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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