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活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竞争力和保障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条件,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已按培养机制改革享受奖助金的博士生,在完成助研、助教工作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学校发放的生活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生活津贴标准提高对象为享受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的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资格生和直博生):硕博连读资格生与一年级博士生提高至1000元/月,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博士生提高至1200元/月。
二、从2012年1月起按新标准发放生活津贴。将于4月份奖助金发放时补发2012年1月-3月三个月的生活津贴增额。
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关于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活津贴标准的通知
中山大学 /2012-10-21
相关话题/津贴
力学研究所研究生月津贴和培养经费的管理办法
中科院力学研究所 中科院力学研究所 2010-05-01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2010-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