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李 辉
副组长:杨 云
成 员:林 滨 计琳 李健飞
二、2011-2012学年度评选标准
(一)参考比例
学习成绩 70%
科研成果 20%
综合表现 10%
(二)其他说明
1、学习成绩以第一学年度的必修课成绩为准;
2、科研成果以已经发表的文章为准,不采纳文章录用稿通知。科研成果加分规则如下:一类期刊20分,二类期刊10分,三类期刊5分,公开发表3分,内刊1分,;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按第一作者算,第二作者按40%算,第三作者按20%算;参与著作编写一章按三类刊物算,参与课题有成果的根据成果的等级计算,无成果的不计分。
3、综合表现由两部分组成,其中学生干部评价占5%,研究生教育管理老师评价占5%。
4、按照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分配到各系所的名额评选出今年新增加的研究生奖助金获得者。综合成绩=学习成绩(70%)+科研成果(20%)+综合表现(10%)。
5、根据学校规定,本学年已获得奖助金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经评审考核无不予资助情况者,继续享受下一学年奖助金。
社会科学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工作小组
二0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