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安
一、基本情况
张民安,男,1965年12月生,湖北黄冈市人。1987年7月毕业于湖北黄冈师范学院,之后在湖北黄冈从事高中英语教学工作;1991年9月考入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师从李忠芳教授,攻读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1994年7月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9月进入中山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1999年9月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梁慧星教授,攻读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2002年7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精通英文,熟悉法文。现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首席法律顾问和首席法律评论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从事民商法的教学和科研活动,近些年来的研究领域集中在公司法、侵权法、商法总则和债法等。
自1995年起,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民商法论丛》、《商事法论集》、《民商法学家》、《侵权法报告》、《法制与社会发展》、《中外法学》、《法学评论》、《现代法学》》和《当代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90多篇。2000年11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2002年11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青年法学文库中出版专著《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研究》;2003年1月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专著《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2003年4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2006年6月在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专著《公司法的现代化》;2007年1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第二版; 2007年3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商法总则制度研究》;2007年4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第二版;2010年3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侵权法上的作为义务》;2010年11月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专著《侵权法上的替代责任》。这些专著被众多的学者援引,成为中国援引率最高的著作之一。
先后在中山大学出版社主编出版了《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1)》,包括《民法总论》、《民法物权》、《债法总论》、《侵权法》、《婚姻家庭法》、《知识产权法》和《商事法学》;《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2)》,内容包括:《商法总则》、《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破产法》以及《国际商法》等;《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3)》,包括《民法总论案例与评析》、《物权法案例与评析》、《债法总论案例与评析》、《侵权法案例与评析》、《合同法案例与评析》、《婚姻法案例与评析》、《知识产权法案例与评析》、《公司法案例与评析》、《证券法案例与评析》、《保险法案例与评析》、《票据法案例与评析》、《破产法案例与评析》以及《海商法案例与评析》等。先后在中山大学出版社和中信出版社主编系列出版物《民商法学家》、《21世纪民商法文丛》和《侵权法报告》。其中《民商法学家》和《侵权法报告》每年出版一卷,《民商法学家》迄今已经出版了六卷,而《侵权法报告》迄今已经出版了四卷。
除了进行民商法的教学和科研活动之外,也广泛参与全国性的立法活动。广泛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立法活动,所提出的众多公司法理论被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采用,诸如:股东派生诉讼,持异议股东的股份价值评估权,司法强制公司解散,公司机会理论,董事的忠实义务理论,公司契约理论等。直接和间接地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活动,所提出的众多侵权法理论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所采纳并被规定在2009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当中,诸如:高度具体和高度抽象的侵权法立法模式;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同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同时赔偿的规则;产品责任当中的损害既包括缺陷产品引起的其他动产、不动产的损害,也包括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产品生产商、经销商承担的售后警告义务;机动车的出租人、出借人仅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就其承租人、借用人引起的交通事故承担侵权责任等。直接参与了中国商法研究会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通则》的起草工作,所提出的众多理论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通则》所采纳。
多次应邀到广东省的大型骨干企业、政府机关、法院或者检察院进行公司法、物权法、侵权法、合同法等方面的讲座,诸如:广汽本田,南方航空公司,南方电网等,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司法厅,广州市国资委和深圳市国资委,广州市法制办等等。
二、主要学术论文
(一)CSSCI来源期刊(核心期刊)
1、《论公司法上的越权行为原则》,《法律科学》2/1995。
2、《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的新特点》、《中外法学》4/1995;
3、《公司债权人权益之保护与我国公司法的完善》,《中山大学学报》, 5/1996。
4、《第三人契约性侵权责任研究》,《中山大学学报》4/1997。
5、《可转移的瑕疵担保责任——法国民法的新学说》《中外法学》2/1997。
6、《公司少数股东的法律救济》,《法制与社会发展》3/1995。
7、《论企业法人民事权利能力之性质》,《法制与社会发展》5/1997。
8、《董事忠实义务研究》,《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5/1997。
9、《公司的目的性条款研究》,《中山大学学报》3/1998。
10、《派生诉讼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6/1998。
11、《董事的法律地位研究》,《现代法学》2/1998。
12、《非婚同居在同居配偶间的法律效力》,《中山大学学报》2/1999。
13、《董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的侵权责任》,《法制与社会发展》4/2000。
14、《论不作为过错的侵权责任》,独著,《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第5期。
15、《专业人士所承担的过错侵权责任》,独著,《法学评论》2002第6期。
16、《法定义务在过错侵权责任中的地位》,第一作者,《学术研究》2002 第8 期。
17、《公司董事代理权研究》,独著,《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2秋季号。
18、《因侵犯他人人身完整权而承担的侵权责任》,第一作者,《中外法学》2002年第6期。
19、《公司设立制度研究》,独著,《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1期。
20、《公司资本主义原则与我国公司法》,独著,《南京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
21、《公司契约理论研究》,独著,《现代法学》2003年第2期。
22、《公司股东的表决权》,独著,《法学研究》,2004年第2期。
23、《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研究》,独著,《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
24、《公司瑕疵设立的效力研究》,独著,《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4期。
25、《公司无效制度研究》,独著,《现代法学》2005年第1期。
26、《商事帐簿制度研究》,独著,《当代法学》2005年第2期。
27、《不动产权利人对未成年人的注意义务》,独著,《法商研究》2006年第2期。
28、《侵权法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中的地位》,独著,《法学评论》2006年第2期。
29、《商事经营场所租赁权研究》,独著,《当代法学》2006年第4期。
30、《人的安全保障义务理论研究》,独著,《中外法学》2006年第6期。
31、《物权人承担的侵权责任》,《当代法学》2007年第2期。
32、《作为过错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非法性与过错》,《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33、《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暨南学报》2009年第2期刊。
34、《雇主替代责任在我国未来侵权法中的地位》,《中国法学》2009年第3期。
35、《替代责任的比较研究》,《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
36、《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他人民事权益的保护》,《暨南学报》2010年第3期。
(二)其他文章(非核心期刊)
37、《论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理论》,《广东社会科学》5/1997。
38、《公司少数股东的法律保护》,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9卷律出版社1998年5月第1版。
39、《公司债权人的法律保护》,王保树主编:《商事法论集》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11月第1版。
40、《因交通事故而承担的侵权法律责任——法国1985年交通事故法研究》,独著,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21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12月出版。
41、《雇主就其雇员的行为所承担的侵权责任》,独著,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22卷,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2年3月第1版。
42、《因物的行为而产生的侵权责任》,独著,《中山大学法律评论》第三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
43、《因侵犯他人纯经济损失而承担的过失侵权责任》,独著,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25卷,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2年12月第1版。
44、《公司设立制度研究》,独著,王保树主编:《商事法论集》第7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
45、《法国侵权责任制度根据研究》,吴汉东主编:《私法研究》第3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第1版。
46、《商事营业资产制度研究》,独著,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31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6月第1版。
47、《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结构研究》,独著,王保树主编:《商事法论集》第9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
48、《商行为的法律地位研究》,独著,《中国商法年刊》2004年第4卷,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3月第1版。
49、《论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独立地位》,独著,《复旦民商法学评论》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2月第1版。
50、《专业人士的性质研究》,第一作者,张民安主编:《民商法学家》第1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
51、《专业人士对其委托人承担的法律责任》,独著,张民安主编:《民商法学家》第1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
52、《专业人士对其委托人以外的第三人承担的法律责任》,独著,张民安主编:《民商法学家》第1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
53、《专业人士承担的注意义务和技能运用义务》,独著,张民安主编:《民商法学家》第1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
54、《专业人士承担注意义务的理论根据》,独著,张民安主编:《民商法学家》第1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
55、《专业人士承担的法律责任》,独著,张民安主编:《民商法学家》第1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
56、《医师承担的过失侵权责任——美国Boyce v. Brown一案评析》,独著,张民安主编:《民商法学家》第1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
57、《会计师对第三人承担的侵权责任——美国Ultramanres Corporation v. Touche一案评析》,独著,张民安主编:《民商法学家》第1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
58、《安全保障义务理论的比较研究》,独著,张民安主编:《侵权法报告》第1卷,中信出版社2005年6月第1版。
59、《法国公司设立的实质性要件研究》,独著,蒋大兴主编:《公司法报告》第3卷,中信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60、《股东意思表示在公司契约中的地位》,独著,吴越主编:《公司治理》,法律出版社2006年4月第`1版。
61、《不动产权人对进入者承担的注意义务》,独著,《金陵法律评论》2006年春季卷。
62、《物权人对非法进入者承担的注意义务》,《判解研究》2006年第2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9月1版。
63、《董事的注意义务研究》,独著,赵旭东主编:《公司法评论》第4卷,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4月第1版。
64、《侵权法上作为义务的比较研究》,独著,张民安主编:《民商法学家》第2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
65、《心理医师就其病人的行为对他人承担的危险警告义务》,独著,张民安主编:《民商法学家》第2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
66、《公共政策在侵权法中的地位》,《中山大学法律评论》第6辑,法律出版社2007年5月版。
67、《物权人承担的过失侵权责任研究》,张民安主编:《民商法学家》第3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第1版。
68、《二分法区分原则在美国Tennessee州的确立》,张民安主编:《民商法学家》第3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第1版。
69、《英美侵权法上的身份区分原则的维持和废除》,《判解研究》2007年第3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10月1版。
70、《侵权法上的机会损失规则研究》,《私法》,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版。
71、《不动产权人承担的作为义务》,张民安主编:《民商法学家》第4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第1版。
72、《不动产权人对消防员承担的作为义务》,张民安主编:《民商法学家》第4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第1版。
73、《不动产权人对警察承担的作为义务》,张民安主编:《民商法学家》第4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第1版。
74、《群体组织名誉侵权责任制度研究》,张民安主编:《侵权法报告》(第1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1版。
75、《评估师承担的作为义务》,张民安主编:《侵权法报告》(第2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1版。
76、《父母就其未成年子女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性质》,张民安主编:《侵权法报告》(第2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5月1版。
77、《因为特殊关系产生的救助义务》,张民安主编:《民商法学家》(第5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1版。
78、《公开权侵权责任制度研究》,张民安主编:《民商法学家》(第6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6月1版。
三、学术专著
1、《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第一版,独著,法律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
2、《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研究》,独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第1版。
3、《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独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
4、《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第一版,独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第1版。
5、《公司法的现代化》,独著,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版。
6、《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第二版,独著,法律出版社2007年1月第2版。
7、《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第二版,独著,法律出版社2007年4月第2版。
8、《商法总则制度研究》,独著,法律出版社2007年3月第1版。
9、《侵权责任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合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8月1版。
10、《侵权法上的作为义务》,独著,法律出版社2010年3月1版。
11、《侵权法上的替代责任》,独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11月1版。
四、主编的系列出版物
1、《民商法学家》第一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第1版。
2、《民商法学家》第二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
3、《民商法学家》第三卷,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第1版。
4、《民商法学家》第四卷之《不动产权人的侵权责任》,中山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第1版。
5、《民商法学家》第五卷之《侵权法上的作为义务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第1版。
6、《民商法学家》第六卷之《公开权侵权责任制度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6月1版。
7、《侵权法报告》第一卷,中信出版社2005年6月第1版。
8、《侵权法报告》第一卷之《名誉侵权责任》,中山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第1版。
9、《侵权法报告》第二卷之《行为人承担的作为义务》,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第1版。
10、《侵权法报告》第三卷之《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5月1版。
11、《大学的侵权责任》,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年5月第1版。
五、主编的民商法系列教科书
(一)《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1)》
2002年3月至8月在中山大学出版社主编出版了《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1)》,内容包括:《民法总论》、《民法物权》、《债法总论》、《侵权法》、《婚姻家庭法》、《知识产权法》、《商事法学》以及《民商法法规汇编》;该系列教材在2005年出版第二版。
该系列教材分别在2005年出版第二版,在2007年出版第三版。
(二)《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2)》
2003年8月至12月在中山大学出版社主编出版了《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2)》,内容包括:《商法总则》、《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破产法》以及《国际商法》。
该系列教材在2007年出版第二版。
(三)《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3)》
2004年5月至2005年5月在中山大学出版社主编出版了《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3)》,内容包括:《民法总论案例与评析》、《物权法案例与评析》、《债法总论案例与评析》、《侵权法案例与评析》、《合同法案例与评析》、《婚姻法案例与评析》、《知识产权法案例与评析》、《公司法案例与评析》、《票据法案例与评析》、《证券法案例与评析》、《保险法案例与评析》、《破产法案例与评析》以及《海商法案例与评析》。
六、主持或者参加的主要科研项目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医疗过失责任立法研究》,批准号:O1CFX007,第一参加人。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不动产登记制度研究》,批准号:O2CFX010,第二参加人。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侵权行为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批准号:04BFX026,第三参加人。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侵权法上的作为义务研究》,批准号:06BFX045, 主持人。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 510275
E-Mail lpszma@mail.sysu.edu.cn
更新时间: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