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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7-10-30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10号)要,特制定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及录取原则

1. 依照专业实际,差额复试。具体比例与名单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并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定,原则上按招生名额1:1.2的比例组织复试。

2. 实行综合计分,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以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等综合考核确定。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其中专业综合笔试成绩占20%,面试占20%)。复试不及格(专业综合笔试50分为及格;面试60分为及格;同等学力加试60分为及格;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者不予录取。按以上比例计算考生的最终成绩,各专业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为确保公平,第一志愿上线生和调剂复试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开排序,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及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调剂复试考生: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接收调剂生源,但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和资格,除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及有关规定外,各学科点还需根据计划数、考生初试成绩、填报调剂志愿时间先后等方面,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

3.破格复试考生:破格复试的原则及要求如下:

(1)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

(2)全校破格复试录取总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要从严掌握破格复试的条件,严格控制破格复试的考生人数,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3)单科成绩不得低于国家A区线5分,或总成绩不低于A区线10分,且两者只能破格一项。

(4)结合我校学科专业性质、上线生源情况及招生计划余额,优先考虑学术型考生及专业学位非全日制考生中总分较高的考生申请,其中学术型考生破格指标为3人(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农业硕士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各3人(均为非全日制,按总分排序,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英语分数较高的考生)。

(5)破格复试基本程序:由考生于3月2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并准备个人获奖、科研情况等材料,经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校研招办方可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后上报广东省考试院审批方可录取。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三、复试工作程序

1.时间安排。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资格审查、体检、心理测试、政审、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综合考试、面试(含英语口试)等。

3.复试流程

(1)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政审表(在研究生处主页相关下载中招生栏下载,应届生由所在大学二级学院/系的分党委或党总支书记填写,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准考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资格审查、政审和思想品德考核工作。资格审查合格则发放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则取消复试资格。政审和思想品德考核以审查档案材料为主,辅以面试。政审不合格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则不予录取。

(3)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考生进行体检,请考生自备体检费用(113.5元/人),前往指定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51号(原市总工会对面)。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4)各学科专家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本专业考生的专业复试。专业复试采用笔试、面试等形式。复试工作组应根据不同考生的情况,事先准备好口试提纲,须包含英语口试内容,一般以30分钟长度为宜,应有详细记录。笔试内容必须和正式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确定的考试内容一致并配有答卷,专业综合试题准备两套,相关学院自选一套,笔试时间不少于两小时,按百分制记分。

同时组织同等学力考生的资格审查和加试工作(包括命题、考试与阅卷),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考试科目相同,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不少于两小时。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总分,但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上为及格)则复试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公示。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统一备案公开。

四、组织管理及要求

1.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及纪委、研究生处、各培养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复试录取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培养单位成立以院长、党总支书记、分管副院长和研究生导师组长组成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5~7人组成,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为副组长),审查考生资格和考生单位对考生的鉴定意见及档案材料。各学科专业点成立以研究生导师组长和相关教师组成的复试专家工作组(不少于5人组成,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为当然成员,确定秘书1人),组织本专业复试工作。

2. 各培养单位应将复试工作方案于3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公布实施。其内容包括: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工作组成员名单。⑵复试工作细则。包括确定复试名单原则及复试范围、复试方式、笔试科目与试题、名次排列办法、复试时间安排。⑶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3. 各学科专业点负责填写考生复试记录表并附笔试试卷(含同等学力加试试卷),由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签署录取意见后报学校研招办,经校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并报广东省考试院、教育部批准后,发放入学通知书。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录取排名情况表及复试记录表等考生材料请于复试完成后翌日报送学校研招办。

4.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复试工作人员要做到公平公正、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评判准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自觉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漏复试内容和复试试题等情况。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将对各专业的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违反纪律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研招办及各培养单位联系办法

各培养单位联系办法

 

学院名称

招生专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081701

老师

15920364254

heming1026@163.com

 

化学工艺  081702

 

生物化工  081703

 

应用化学  08170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化工  0817Z1

老师

 15625052606

272103566@qq.com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资源利用    095103

 

轻工食品学院

食品科学

工学083201,农学097201

李老师

曾老师

020-89003361/

15889975651

020-89012183

378041564@qq.com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工学083202,农学097202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工学083203,农学097203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食品加工与安全  095113

 

农学院

植物病理学  090401

老师

13422214243

1042518654@qq.com

 

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0904J1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作物  095101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090402

老师

老师

13902282307

13724845863

linjtian@163.com

hqx99@163.com

 

农药学   090403

 

园艺园林学院

林木遗传育种   090701

老师

13535285465

1013836619@qq.com

 

森林培育     090702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090706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707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园艺 095102

 

专业学位——风景园林  095300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食品安全与智能控制  0832Z1

林老师

13560427527

3052134348@qq.com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信息化     095112

 

动物科技学院

专业学位——兽医095200

老师

13480227295

229635454@qq.com

 

机电工程学院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机械化    095109

陆老师

13512782182

592993913@qq.com

 

经贸学院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村与区域发展 095110

老师

020-8900317313710519406

jmyjsb@163.com

 

管理学院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     095111

陈老师

020-89002526

981606432@qq.com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办法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501号(教学楼506

 

邮编

510225

 

联系人

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

020-89002097

 

E-mail

xkb@zh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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