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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教育概况

星海音乐学院 /2012-11-04

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成立于2003年9月。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研究生教育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加强研究生从招生、培养、学位与学工等各项管理环节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根据全国高校研究生教育的统一做法,我院研究生部对研究生教育实行一级管理,全面履行全院研究生的招生、教学、培养、学位与管理工作。
    我院研究生教育现拥有“文学硕士”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两个学位授权点。“文学硕士”设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钢琴”、“管弦”、“民乐”、“声乐”与“音乐教育”等7个专业及28个研究方向,“艺术硕士”设有“作曲”、“电子音乐”、“指挥”、“中国民族器乐表演艺术”、“键盘表演艺术”、“管弦乐表演艺术”和“声乐表演艺术”等7个专业23个研究方向。近年来,研究生部在学习和借鉴国内外音乐院校和综合大学研究生教育的成功经验与先进管理理念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出符合本院学科专业特色的研究生培养与管理模式。在研究生培养上,一方面注重优化本院教学资源配置,在全国音乐院校中率先探索研究生教育的“导师组”培养模式。“导师组”的结构配置,既强调与各专业方向学术带头人及其科研梯队、课题立项、教学科研成果的对应性,也体现各专业方向的学科综合性与知识结构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注重利用“广州大学城”多学科人文生态环境及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聘任大学城多所综合性大学与香港知名大学的资深教授担任研究生人文主干课程的主讲教师,并规定所有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广州大学城”的综合性大学中选修人文课程,以全面提升研究生的人文素养与综合品质。
    在课程与教学上,突出以理论性课程(含人文课程与音乐学课程)、技术性课程(含作曲技术课程与表演技能课程)与实践性课程(含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实践课程与管理实践课程)为研究生课程体系的三维结构,并根据不同专业的学科特性确定各专业方向的课程结构及教学方案(如在突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学专业的技术性课程与理论性课程的同时,加强实践性课程;在突出表演专业、音乐教育专业的技术性课程与实践性课程的同时,加强理论性课程)。提倡主讲教师开设研讨性课程,合理调整研讨性课程(seminar)与演讲性课程(lecture)的结构比重,鼓励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自主性、探究性学习。注重将前沿性、交叉性跨学科的科研成果转换为研究生的选修课,并将部分专业课开设成开放型课程,以“专家讲坛”系列形式加强短线讲学交流,聘请大批在国内外各前沿学科取得卓越成就的著名专家、学者前来为研究生授课,极大地开阔和丰富着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和学术信息。
    在实践教学方面,通过组织和举办“民间音乐采风”、“研究生学术论坛”、“室内乐音乐会”、“独奏独唱音乐会”与“教学汇报音乐会”等多种系列型活动,为研究生搭建艺术实践平台,加大对研究生创新能力、创新精神和艺术实践能力的培养力度。鼓励研究生按相关规定以“助教”、“助研”和“助管”形式积极参与学院的各项教学、科研与管理工作,同时将研究生培养与社会联通,积极创造条件与各类文艺团体、高等院校、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澳门演艺学院、广州市中小学校及云浮、汕尾地区建立合作关系,为研究生培养提供多元化实践基地。
    在研究生管理上,始终坚持“严进严出”、“质量第一”的管理理念,注重从招生、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学风建设、艺术实践、中期检查、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答辩、学位作品评审、学位音乐会、学位授予与教学评估等方面将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结合起来,从严抓好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加强对进口、出口及培养过程的关键环节进行实时质量监控。注重在加快研究生管理制度建设的同时,促进教学、培养与管理的全面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与管理体系,使我院研究生教育逐步进入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的良性循环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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