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2024年鹏城实验室-深圳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规定,经深圳大学与鹏城实验室成立的联合工作组进行材料初审、学科考核,拟录取以下同学为2024年鹏城实验室-深圳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鹏城实验室或者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反映。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电话:0755-26536177 电子邮箱:szuyz@szu.edu.cn
鹏城实验室 电话:0755-85902112 电子邮箱:yzb@pcl.edu.cn
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 电话:0755-22671162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以下公示的拟录取考生均已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我校档案馆,全日制入读我校博士研究生,如未能及时调档,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资格,欢迎社会监督。
序号 |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录取类别 |
1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硕博连读 |
2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申请考核 |
3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申请考核 |
4 | 大数据国家工程实验室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申请考核 |
5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申请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