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经济类学科,门类为02的专业(020100)单科复试资格线为:英语50分(含50分),专业课50分(含50分);
招生学院(中心)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数(不含硕博连读生计划数)及各单科均达到复试资格线的考生人数等信息,自行确定复试比例,并按当年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的学科(专业)根据上线考生初试总分由高至低确定本专业的复试名单。各专业的复试比例和复试名单由学院(中心)负责公布和通知考生。考生能否进入复试以学院(中心)的通知为准。
二、复试主要内容
各招生学院(中心)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确定科学、有效的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
(1)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笔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心理健康等方面。
3.体检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复试的主要方式
复试总分满分为200分,包括:1.学术材料评估;2.面试和笔试;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复试分数考核权重由招生学院(中心)根据博士点具体情况设定,考核时间和形式以学院(中心)通知为准。
四、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1.各招生学院(中心)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其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及格(120分以下)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者;
(4)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能正常毕业者。
五、招生类别
各专业只招收以脱产方式学习的非定向博士生。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2017年5月17日前将档案转至研究生院档案室,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延至2017年7月前。
六、投诉与申述
招生学院(中心)负责将考生的复试成绩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拟录取名单由研招办在校园网上公示10天。
复试结果公布十日内,招生学院(中心)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述。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各招生学院(中心)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当考生对招生学院(中心)的解释仍有疑议时,可书面向我校纪委或研招办反映。
深圳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755-26536177 电子邮箱:szuyz@szu.edu.cn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时间 | 日程 | 注意事项 |
4月21日--5月9日(周日除外) | 1、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2、提交体检报告 |
1、考生在复试前,到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体检,并于5月9日前,向报到的学院(中心)提交本人的体检报告。提交体检报告前,考生须自行检查是否已完成全部的体检项目,体检报告上是否已由总检医生签署体检合格意见及盖章。 2、体检具体安排及要求请查阅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生复试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 3、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
4月27日至5月10日期间(按照学院(中心)通知时间) | 到各招生学院报到 | 1、未能于学院(中心)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报到时交验: ①身份证原件; ②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应届毕业生验学生证原件,学生证须注册至最后一学期。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须查验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学位证书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③其他获奖证书等原件。 3、向报到学院(中心)提交以下资料(提交时间以各学院(中心)通知为准): ①考生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复印件; ②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复印件; ③科研成果证明书复印件; ④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4、报到时,考生须认真核对《复试考生信息表》上的所有信息并签名确认,如有错,务必在《复试考生信息表》上更正,否则,因考生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报到时,考生须签订《调档承诺书》,一式两份。 注意: 1、国外硕士毕业生须交验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处出具的认证书,同时登记认证书号码。 2、持党校硕士文凭考生除查验身份证、学位证原件以外,必须查验并收取所持文凭所在省(或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盖章的录取名单。 |
4月27-5月10日期间(按照学院(中心)通知时间) | 在各招生学院进行复试 | 具体安排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
4月19日前 | 到各招生学院领取《调档函》和《复试成绩通知单》 | 1、拟录取考生向学院(中心)领取《调档函》。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向学院(中心)领取《复试成绩通知单》 |
5月17日前 | 考生调档 | 1、已领取《调档函》的考生,根据《调档函》要求,在5月17日前将档案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 2、按教育部规定,若考生的档案不能按时寄达招生单位,由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予承担。 3、复试结束后注意 ①往届毕业生,务必尽快与档案所在单位落实档案是否已按时寄出。 ②应届毕业生须在5月17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寄送《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即考生在校学习或在单位工作期间的政治表现,可由考生所在学院或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③应届硕士考生毕业离校前务必落实将本人档案寄送到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的有关事宜。 |
预计6-7月 | 寄发录取通知书 | 研招办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及寄发录取通知书。 |
*其他信息:
1.来我校路线:
(1)从罗湖火车站来校乘车指南:
搭乘机场2线下行,在深圳大学站下车,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90m);
搭乘地铁罗宝线到桃园站下,A出口,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840m)。
(2)从宝安机场来校乘车指南:
搭乘机场2号线至深圳大学站下车,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300m);
搭乘机场10线下行至深圳大学站下车,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90m);
搭乘地铁罗宝线到桃园站下,A出口,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840m)。
2.体检地点:深圳南山区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可于学校正门步行约1公里,或在学校正门口南山区区委站搭乘226公交车前往。
途经南山医院公交车:36路;58路;122路;204路;210路;223路;226路;324路;331路;332路;350路;382路;K548路
3.研究生招生办地址:深圳大学办公楼435室,联系电话:0755—2653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