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13年硕士生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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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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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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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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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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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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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体检隔天下午才能领取报告,请提前进行)
考生在复试前,到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进行体检,并于4月15日前(专业学位在22日前),将体检报告提交给招生学院(部)。体检具体安排及要求请查阅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生复试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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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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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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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报到材料:
1、考生登录我校报考信息确认系统(网址:http://zsb.szu.edu.cn/2013/ss/fsqr/),确认个人报考信息,打印《个人信息确认表》,手写签名后于复试报到当日提交给招生院(部)。考生因填报信息有误导致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登录中国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复试报到当日提交:
¨ 应届本科毕业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 往届毕业生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 因毕业时间早等原因不能提供在线验证资料的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http://www.chsi.com.cn/xl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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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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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另行通知
(暂定4月19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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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
未能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复试交验材料:(请在报到时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学院不提供复印服务)
①有效第二代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复印于同一页A4纸);
②毕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验学生证原件,收复印件,学生证上照片、个人信息、注册盖章等情况务必齐全); ③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④《个人信息确认表》(须手写签名);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或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注意:
¨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另须提交加盖录取院校红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复试报到时已获得本科毕业证者除外);
¨ 各类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须注册至最后一学期,在入学报到时查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 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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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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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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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复试流程相关事宜请考生参阅《复试程序、内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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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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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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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检医院为指定的南山医院。
2、学院检查每位考生的体检结果是否合格,是否有总检医生签名。
3、考生须在4月15日前提交体检报告。体检相关事宜请考生参阅《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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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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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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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于院办门前公布经学校审核通过的拟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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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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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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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取:
1、向学院领取相关材料:
¨ 拟录取的非定向、自筹经费考生领取《调档函》。
¨ 拟录取的调剂生另领取《调剂生接收函》。
¨ 所有复试考生领取《复试成绩通知单》。
2、需要签协议的考生:
¨ 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年龄超过40周岁的、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拟录取考生(除MBA、MPA、MPM、MF、MPAcc、MIB、Ed.M、MSE以外),于4月15-17日前到研招办签署有关协议,否则,将被取消相应类别的录取资格。
注意:
¨ 年龄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 以前出生)的考生和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考生只能报考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的硕士。
¨ 签署协议的考生,须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协议(一式三份),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考生另须提交《现实表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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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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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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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档:
1、已领《调档函》的考生,根据《调档函》上要求,在5月10日前将档案寄到我校研究生院(筹)档案室。
2、按教育部规定,若考生的档案不能按时寄达招生单位,由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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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学位调剂、复试等将在学术型复试完成后进行,将另行通知。
*关于调剂生(含校内调剂)
1、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必须按时上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http// yz. chsi. com. cn或http// yz. chsi. cn),未在该系统申请调剂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后,接到学院通知的拟录取调剂生须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由学院负责通知)内登陆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接受我校发出的拟录取通知。
3、校外调剂生复试结束后,处于拟录取状态的考生速将调剂生接收函交付原报考单位研招办,并落实初试试卷是否已按时寄出,否则,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