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安排事宜请见附件信息。
1. 来我校路线 :
(1)从罗湖火车站来校乘车指南:
搭乘机场2线下行,在深圳大学站下车,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90m);
搭乘地铁罗宝线到桃园站下,A出口,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840m)。
(2)从宝安机场来校乘车指南:
搭乘机场2号线至深圳大学站下车,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300m);
搭乘机场10线下行至深圳大学站下车,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90m);
搭乘地铁罗宝线到桃园站下,A出口,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840m)。
2.体检地点:深圳南山区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 可于学校正门步行约1公里,或在学校正门口南山区区委站搭乘226公交车前往。
途经南山医院公交车: 36路;58路;122路;204路;210路;223路;226路;324路;331路;332路;350路;382路;K548路
3.研究生招生办地址: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座办公楼413室
联系电话:0755—26536177
4.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办地址:深圳大学北门建工楼A302(报到、复试处)
联系电话:0755-26732854
注:4月13日下午四点前报到结束。
体检结果最晚4月16日中午前上交学院。
深圳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复试内容及程序
1、建筑学(学术型)(52人)
4月14日(星期六)
|
14:00 ~ 15:30 ② 外语笔试 地点:院馆C403
4月15日(星期日)
08:30 ~ 18:00 ③ 综合素质面试 地点:院馆B座设计院一楼会议室
08:30 ~ 18:00 ④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面试) 地点:院馆A509
地点:院馆A412
注③、④两项交叉进行
2、城乡规划学(学术型)(27人)
4月14日(星期六)
08:30 ~ 12:30 ① 专业笔试:居住环境与城市环境规划设计(快题设计) 地点:院馆C402
14:00 ~ 15:30 ② 外语笔试 地点:院馆C402
16:00 ~ 18:00 ③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面试) 地点:院馆A509
地点:院馆A412
4月15日(星期日)
08:30 ~ 12:00 ④ 综合素质面试 地点:院馆A415
3、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型)(11人)
4月14日(星期六)
08:30 ~ 12:30 ① 专业笔试:建筑与城市设计语言及其表达(快题设计) 地点:院馆C404
14:00 ~ 15:30 ② 外语笔试 地点:院馆C404
16:00 ~ 17:00 ③ 数学加试 地点:院馆C404
4月15日(星期日)
08:30 ~ 18:00 ④ 综合素质面试 地点:院馆设计院一楼会议室(建筑)、A415(城市)
08:30 ~ 18:00 ⑤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面试) 地点:院馆A509、 A412
注④、⑤两项交叉进行
▲ 4月15日,专业型学位考生先进行外语面试,学术型考生先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顺序按初试顺序排名进行,外语面试按初试倒序排名进行。
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二○一二年四月八日
注:4月13日(星期五)下午5:00请各位复试考生在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C205教室开会。
2012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名单
1. 城乡规划学(学术型)(27人):
105902345607532 刘弈博 105902345607642 蒲铭
105902345602167 李帅 105902345604000 李璐
105902345606516 戴玲玲 105902345604999 王文
105902345602182 蔡金哲 105902345602164 万超
105902345605165 郭磊 105902345606515 戴凯悦
105902345605164 沙海涛 105902345605760 杨静
105902345603835 欧阳慧君 105902345605762 汤晓飞
105902345604998 孙青 105902345605699 时乾
105902345604410 丁智音 105902345605814 冯家祥
105902345604350 彭雷顺 105902345606800 唐瑜
105902345602181 叶坚林 105902345605166 瞿琦
105902345605050 梁粱 105902345604317 沈舒阳
105902345604409 王郭静 105902345606392 田俊
105902345606799 尤甜
2. 建筑学(学术型)(52人):
105902345604988 管丽柳 105902345603745 张苏敏
105902345606208 李炎龙 105902345606289 胡格
105902345603826 尤玉岩 105902345603832 万江超
105902345605591 赵玉娟 105902345607636 王申川
105902345602082 张东灵 105902345607634 罗敏男
105902345602154 吴从胜 105902345606762 唐俊威
105902345604989 万捷 105902345606831 张特
105902345602152 李东亮 105902345604739 许家铺
105902345602089 唐健伟 105902345602153 施致凡
105902345605516 刘永程 105902345605522 葛琳
105902345606761 范允植 105902345607154 廖师师
105902345605695 周琼 105902345605811 余强
105902345604740 范怡弈 105902345602098 林晓华
105902345607984 吕桂芬 105902345602100 孙薇薇
105902345602148 朱映江 105902345605813 时华磊
105902345605861 苏飞 105902345604038 林聪
105902345605659 杨东明 105902345602099 李艳
105902345602135 黄春果 105902345602157 杨益
105902345607637 程俊 105902345604579 庞涛涛
105902345602147 蔡一聪 105902345605859 付美玲
105902345602121 谢秋琦 105902345604986 丁潇
105902345607378 何强 105902345606535 邓小军
105902345602140 赖淳 105902345603830 张柱
105902345606834 黄利波 105902345604403 伍锴
105902345603792 张路实 105902345603829 李曼
105902345604315 吉莉 105902345606838 颜晓迷
3.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型)(11人):
106112150860081 顾纲
105902345603996 孙聪
105902345602133 李奔
105902345602095 陈萍
105902345607917 李子都
105902345602150 曾宇鹏
105612000003885 刘欢
102472000000480 洪霞
105612000000236 朱道平
105612000000212 邓洁廉
102862320202454 李小玉
2012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硕士生复试日程安排及要求
事项
|
时间
|
工作细则及要求
|
考生报到
|
4月13日
|
1、根据《报考资格审查要求》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并验收以下材料(请在报到时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学院不提供复印服务):
①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同一页);
②验毕业证书原件,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验学生证原件,收复印件);
③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④《个人信息确认表》【考生登录报考信息确认系统(网址:http://zsb.szu.edu.cn/ArticleList.asp?ID=ss ),确认个人报考信息,打印《个人信息确认表》,手写签名后于复试报到当日提交。考生因填报信息有误导致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或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考生登录中国学生信息网,应届本科毕业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往届毕业生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等原因不能提供在线验证资料的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复试报到当日提交。】
对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上述所收材料于报到当日提交。
2、考生须在4月16日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前提交体检报告。体检相关事宜请考生参阅《
|
复 试
|
4月14-15日
|
复试流程相关事宜请考生参阅《复试程序、内容安排》
|
体检报告提交
|
4月16日前
|
1、体检医院为指定的南山医院。
2、学院检查每位考生的体检结果是否合格,是否有总检医生签名。
3、考生须在4月16日前提交体检报告。体检相关事宜请考生参阅《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
|
院内公布拟录取名单
|
4月17日
|
学院于院办门前公布经学校审核通过的拟录取结果。
|
考生领取调档函、调剂生接收函、复试成绩通知单
|
4月17日
|
1、拟录取名单经研招办审核无误后,学院立刻在调剂系统上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调剂生须在收到“拟录取通知”后一天内登录调剂系统接收该通知,并向原单位申请将其初试试卷通过机要寄至我校研招办。
2、学院向通过研招办审核的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定向、委培生不需要发);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放《调剂生接收函》,向参加所有复试的考生发放《复试成绩通知单》。注意:各招生院(部)必须在调剂生接受了我校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上发出的“拟录取通知”后,方可向其发放《调档函》和《调剂生接收函》。
3、报考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超过40周岁的考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拟录取考生,于4月16-20日到研招办签署有关协议,否则,将被取消相应类别的录取资格。
注意:年龄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 以前出生)的考生和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考生只能报考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的硕士。
|
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
|
4月25日
|
学校研招办在校园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
考生调档
|
5月10日前
|
1、已领《调档函》的考生,根据《调档函》上要求,在5月10日前将档案寄到我校研究生院(筹)档案室。
2、按教育部规定,若考生的档案不能按时寄达招生单位,由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予承担。
|
审阅档案
|
5月中旬
|
档案资格审阅
|
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
6月
|
学校研招办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及寄发录取通知书。
|
深圳大学2012年硕士生复试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体检内容及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为:收到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的考生。
1、体检时间:2012年4月2日至4月20日(4月8日、15日[周日]不安排体检),上午8点至10点空腹进行体检(建议体检前一天保持休息良好、饮食清淡、不饮酒,晚上8点后不进食),当天下午4:30至5:30,原地领取化验单,签署体检表并盖章。
2、体检项目:内科、外科、五官科、胸透、肝功2项、肾功2项、血常规。
3、体检费用:82.5元/人。
4、体检地址: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简称:南山医院,南山区桃园路89号)招工调干体检区1楼。
★为避免体检人数过多造成拥挤,建议深圳市本地考生及提前复试的MBA、MPA考生尽早安排体检。
二、体检流程
1、到南山医院招工调干体检区1楼领取《体格检查表》进行体检,并在“贴照片处”贴上受检人一或二寸免冠近照(半年内近照);用正楷在体检表和化验单上填好体检者姓名、性别、年龄(请务必正楷书写)。
2、体检当天空腹到招工调干体检区1楼内的收费处缴费(82.50元)。
3、缴费后先抽血、再前往各科(身高、血压测量处、内、外、眼、耳鼻喉科)进行相关检查(孕妇免做胸透检查,必须事先向放射医生申明),内、外科检查前需先测量身高、体重、血压。
4、体检结束后,保管好体检报告,当天下午凭体检报告在体检科大厅服务台领取化验单后,由总检医生签署体检合格意见及盖章。
5.考生将已盖章的体检表即时交回各硕士点。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12年3月31日
1. 来我校路线:
(1)从罗湖火车站来校乘车指南:
搭乘机场2线下行,在深圳大学站下车,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90m);
搭乘地铁罗宝线到桃园站下,A出口,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840m)。
搭乘地铁罗宝线到桃园站下,A出口,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840m)。
(2)从宝安机场来校乘车指南:
搭乘机场2号线至深圳大学站下车,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300m);
搭乘机场10线下行至深圳大学站下车,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90m);
搭乘地铁罗宝线到桃园站下,A出口,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840m)。
搭乘机场2号线至深圳大学站下车,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300m);
搭乘机场10线下行至深圳大学站下车,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90m);
搭乘地铁罗宝线到桃园站下,A出口,步行至深圳大学正门(840m)。
2.体检地点:深圳南山区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 可于学校正门步行约1公里,或在学校正门口南山区区委站搭乘226公交车前往。
途经南山医院公交车: 36路;58路;122路;204路;210路;223路;226路;324路;331路;332路;350路;382路;K548路
3.研究生招生办地址: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座办公楼413室
联系电话:0755—26536177
4.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办地址:深圳大学北门建工楼A302
联系电话:0755-26732854
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2年4月7日
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 试 录 取 规 定
复试工作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复试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两部分,为加强管理,全面做好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取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复试工作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1.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招办统一安排,各招生院(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各招生院(部)应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本院(部)复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根据本规定制订本院(部)复试办法、程序、内容和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3.各招生院(部)按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专业(领域)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姓名不得于复试前公布。参与复试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接受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4.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专业课笔试、面试、英语测试等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
5.按照有关规定,复试命题管理与初试自命题管理规定相同,复试试题、评分标准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1.招收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复试总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录取指标(不含推免生)的130%。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复试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领域)录取指标(不含推免生)的150%。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各招生专业(领域)不得扩大复试比例。
2.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已达到录取指标数130%的专业(领域),不得接收调剂生。
3.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专业(领域)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主要方式(复试满分300分,除 MBA、MPA、MPAcc外)
(1)专业课笔试(90分)
①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②笔试场地严格按正规考场设置,配有监考教师。
③复试笔试要求使用研招办统一制定的答题纸。试卷评阅完毕,要求各招生院(部)认真做好对每一份试卷卷面分数的复核工作,评卷人员和复核人员均须在答题纸登分处相应位置上签名,确保评卷工作质量。
(2)面试(110分)
①复试小组逐个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但考生的分组名单应随机确定。
②面试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根据题目要求和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确保面试时间和面试质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必须进行认真、详细地现场记录,并由复试小组成员及组长签名。
③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复试评分人员必须当场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④面试试题由复试小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试题的数量应不少于五套,每道试题的阅读量不宜过大。
⑤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必须要有学科带头人参与整个面试过程。
⑥条件许可的单位应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英语测试(100分)
英语测试包括英语笔试、口语和听力测试。其中英语笔试满分为60分,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各为20分。英语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场设置和评卷要求同专业课笔试。
2.复试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选拔性和针对性,各招生院(部)可以根据专业(领域)特点及办学特色确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以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写能力和阅读文献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与学术型研究生相比,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要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专业能力倾向、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复试满分为200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在复试中进行。招生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复试内容和方式。MBA、MPA、MPM、MF、MPAcc、MIB、Ed.M复试录取办法经研招办审定后已公布于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
五、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不少于2门的笔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须与当年本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加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每门一般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场地要严格按正规考场安排, 并派有监考教师。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要求和办法,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
六、调剂生规定
上线考生数低于复试人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在2012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领域),在复试时也不可接收同等学力调剂生。
1.调剂基本条件
按教育部规定,学术型研究生可以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可向学术型研究生调剂。
①须符合《深圳大学2012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⑤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⑥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2.调剂程序
①本校研招办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②有调剂需求并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从4月1日开始登录调剂系统浏览本校发布的生源缺额信息,按研招网要求填报调剂至本校的志愿。不通过调剂系统调剂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③有调剂需求的招生院(部)可从4月1日开始凭研招办提供的密码登录调剂系统浏览和审核考生调剂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对拟同意调剂复试的考生进行网上复试通知。
④接到网上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系统上确认同意参加本校复试。
⑤招生院(部)安排调剂生与一志愿考生一起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和确定调剂生是否被拟录取。
⑥拟录取的调剂生必须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接收本校的拟录取结果。
⑦招生院(部)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出由研招办统一制定和盖章的《调剂生接收函》,调剂生将《调剂生接收函》提交至原报考单位。
⑧原报考单位根据考生《调剂生接收函》,通过机要向本校研招办寄出初试试卷。
⑨本校研招办收到拟录取调剂生的初试试卷后,做最后审查,审查无误方完成调剂。
七、加分政策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上述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八、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2.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 按考生入学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800分(MBA、MPA、MPAcc满分500分),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180分以下者(MBA、MPA、MPAcc120分以下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60分以下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者;
(5)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九、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与录取的公平、公正性全面负责,不断完善对复试与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复试时,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纪检、监察的成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与录取工作中不规范的做法及时给予纠正。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各招生院(部)须于复试前,在本单位公布各专业招生指标数、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办法、方式、内容、程序等信息。各招生院(部)在复试结束后,立即将学院同意的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总成绩、总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经核准后在本单位公布。招生院(部)负将考生的复试成绩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最后拟录取名单由研招办在校园网上公示7天。
3.保证投诉、申述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复试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述。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各招生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及时向学校报告并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其它
1.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招生院(部)党委在复试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到研究生院(筹)档案室领取拟录取考生档案进行政审(定向生和委培生人事档案按规定留在原工作单位不用调取,其工作学习单位提供现实表现政审材料)。政审结束将档案密封后交研究生院(筹)档案室,将政审不合格名单立即报研招办。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