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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深圳大学 /2012-11-11

 

化学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1.      学生选课时间:2011年3月3日~3.月17日
2.      上课时间:2011年3月5日~626
3.      期末考试时间:2011年7月2日~7月10日
4.      学生缴费
工程硕士第一学年:10400元;第二年;10400元;第三年;8000元(答辩费);学费按收费,每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三周内一次性缴纳。请自行到银行缴纳,3月25日前把银行回单交学院办公室P317邵燕茹老师。无故不交纳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或自动退学处理。
5、学生培养
①学生入学教育:本专业学位的总体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要求;
②每门课程,学生出勤须达该门课程学时的2/3以上时,方允许参加该门课程考试,考试合格,获得学分,否则,该门课程重修;
③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内学生可提出课程缓考申请。缓考时间各学院须统一安排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进行,缓考后成绩在开学内三周内录入教务系统。缓考学生成绩单打印版一式两份分别交与学院和研究生部,在“备注”栏中,注明“缓考”;
④每学期开学选课后一个月内,对于“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提出补退课申请,开学后第二个月第一周内集中交研究生部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⑤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标准学习年限为2~3年 ,最长不超过5年(因各种原因保留学籍、休学均计入在学习年限内);
⑥其它未尽事宜请查看“深圳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管理补充规定”(研究生部主页下载专区)及《深圳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文件汇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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