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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05年研究生招生问题解答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6-05

一、报考类别
  
  1.国家计划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全日制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国家计划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全日制学习;招生对象主要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公益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录取前其选送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选送单位支付,招生对象为在职人员;除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单考硕士生外,其余(包括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一般为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其选送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考生本人自筹,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须与我校签订自筹经费培养协议,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报考年龄限制
  
  报考硕士生不超过40周岁,其中对报考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者,不限年龄。
  
  三、是否允许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
  
  我校允许考生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下列人员属同等学力考生,可报考我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满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2年以上;
  
  2.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五、报名所需材料
  
  1.应届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
  
  2.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的复印件。
  
  六、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录取原则,制定我校的复试录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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