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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汕头大学 /2013-10-14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学校座落在海滨城市汕头的西北区,学校占地面积1920.18亩,建筑面积44.84万平方米。
汕头大学得到著名爱国人士及国际企业家李嘉诚先生的鼎力相助,李嘉诚基金会对汕大(包括长江商学院)承诺捐款达60亿港元。不仅如此,李嘉诚先生还为汕头大学的建设和发展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充分显示出李嘉诚“造福桑梓”的高尚情怀和对国家教育重要性根深蒂固的坚定信念。
  汕大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设置了“****”特聘教授岗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含一级学科点覆盖数,我校共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5个,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广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广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广东省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平台1个,广东省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4个、广东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广东高校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2个,广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广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教育部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工商管理、艺术设计、法学、临床医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广播电视新闻学),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1个,教育部(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教育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广东省名牌专业4个(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临床医学、工商管理),广东省重点专业1个(临床医学),开设七年制本硕连读临床医学专业,形成了从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教职工和医护人员5113人,全日制在校生9448人,已为社会培养出各类人才7万多人。汕大设有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医学院、法学院、商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
  学校已建成一批既能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又能直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科研机构,主要有国家教育部智能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分子肿瘤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室、海洋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数字信号与图像处理技术重点实验室、感染病与分子免疫病理重点实验室、结构与风洞重点实验室、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粤台企业合作研究院等。图书馆全面实行电脑化管理,并致力于建设现代化的数字图书馆。医学院有五所附属医院,有3533张病床,其中第一附属医院荣膺“全国百佳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为医学生提供良好的医疗实践机会。
  在李嘉诚基金会的支持下,学校积极扩展学术交流和合作。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李政道、丁肇中、詹姆斯?莫里斯、莫言,以及丘成桐、潘毓刚等一批世界级大师和知名学者被聘为我校名誉、客座或兼职教授,并莅校开设课程讲座,开阔学生学术视野。我校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德国等国家的近20所大学建立了密切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制订并实施了本科生、研究生交流计划。
  学校围绕“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育人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进行大学管理体制的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并计划全新兴建的医学院将开展全球最前瞻的生命科技教学课程。2001年起,汕头大学在李嘉诚基金会支持下,学校全面启动以国际化为导向的改革工程,聘请外籍人才担任执行校长、副校长、院长等职务,在课程、教学、资源管理及人事制度进行具典范意义的全方位教育改革探索,诸多改革经验已得到国家的肯定、支持和推广,被李岚清同志高度评价为“中国高校改革的试验田”。 2012年,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决定三方共建汕头大学,支持汕头大学继续深化改革,建设成为一所国内先进、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汕大人不负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和李嘉诚先生所望,经过近三十年的努力,营造了一个培养跨世纪人才的良好环境,奠定了持续发展的良好基础。汕头大学将致力于建设成具现代大学的优质管理体制和卓越教育,国内先进、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我校2014年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700人左右(含专业学位)(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欢迎广大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踊跃报考。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还需符合: 修完报考专业的本科课程十门以上(注:考生报名前需先传真成绩证明给我校研究生学院核查),达到当年录取分数要求的,除正常复试外,还需加试相应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医学院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医学临床专业只接受临床医学专业考生报考(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麻醉学和急诊医学属于临床专业),临床专业不接受护理、中医、检验、中西医临床、药学 、预防医学等专业考生报考。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注:工作经验时间计算到2014年9月1日)
2.报名参加工程硕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一)中的各项要求,其中,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无须修读报考专业的本科课程。
3.报名参加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医学硕士只接受临床医学专业考生报考,不接受护理、中医、检验、中西医临床、药学 、预防医学等专业考生报考。公共卫生硕士MPH可接受在职人员报考(应届与在职考生的MPH考试试卷相同)。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为:

推免生须是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的高校) 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录取的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详细内容请查看《汕头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报名办法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广东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 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所有考生(含推免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规定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4. 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所有考生(含推免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生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网报时毕业学校名称、毕业专业名称、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取得最后学历的学习形式均须严格按国家承认学历信息填写。
7.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网上报名的详细情况考生可以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初试、复试及体检
1.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 初试考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初试考试地点: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初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月4日下午:外国语;1月5日上午:业务课一;1月5日下午:业务课二。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西医综合。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3. 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4. 复试一般安排在4月中下旬。获准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必须带齐考生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并附学生证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当年的录取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当年录取院校公章;境外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学信网学籍学历查询或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 (需加盖公章)、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的政审表原件、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需填写并提交《汕头大学2014年工商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资格审查表》,学术型同等学力考生修完所报专业十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原件证明(专业学位同等学力考生可免),我校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审查,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5.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学科,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考生复试时应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
7. 考研报名时,符合研究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需事先提醒相关管理部门将名单报教育部审批,只有列入教育部下达的考研加分名单中者方可加分。另外,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于复试前将加分申请和相关证明及复印件递交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办理加分手续,未递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录取
 
1. 我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14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检查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议审查。
2.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奖学金、学费及其他
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如下: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硕士8000元/生学年,艺术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10000元/生/学年;
  以上专业学制3年。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费标准及奖学金另见相关专业招生简章。

奖助学金
  我校将配套建立丰富的助学金、奖学金政策体系,助学金及奖学金资助覆盖面达到100%(定向就业、在职攻读研究生不纳入奖助体系)。具体资助政策即将出台,敬请留意。
 
报考咨询和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编:515063

电话:(0754)82902424

传真:(0754)82903637

网址:http://www.gs.stu.edu.cn/

Email:o_yjsc@stu.edu.cn

 

各学科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http://www.gs.stu.edu.cn/yjszs/showrecruit.jsp?recruit_id=25&category_id=94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联系人:曹老师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206

网址:http://yjs.med.stu.edu.cn/

Emailo_yjshb@stu.edu.cn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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