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最终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报名网站公布的为准)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还需符合: 修完报考专业的本科课程十门以上(注:考生报名前需先传真成绩证明给我校研究生学院核查),达到当年录取分数要求的,除正常复试外,还需加试相应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医学院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医学临床专业只接受临床医学专业考生报考(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麻醉学和急诊医学属于临床专业),临床专业不接受护理、中医、检验、中西医临床、药学等专业考生报考。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一)中的各项要求,其中,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无须修读报考专业的本科课程。
3.报名参加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医学硕士只接受临床医学专业考生报考,不接受护理、中医、检验、中西医临床、药学等专业考生报考。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为:
推免生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 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录取的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详细内容请查看《汕头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二、报名办法(最终报名办法以教育部报名网站公布的为准)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网上报名时间:待定(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现场确认时间:待定(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现场确认地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报名点。
网上报名的详细情况考生可以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三、初试、复试及体检
初试考试时间:待定(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初试考试地点: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一般安排在4月中下旬。获准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必须带齐考生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并附学生证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当年的录取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当年录取院校公章;境外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 (需加盖公章)、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的政审表原件、工商管理硕士需填写并提交《汕头大学2011年工商管理硕士资格审查表》,学术型同等学力考生修完所报专业十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原件证明(专业学位同等学力考生可免),我校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审查,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学科,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复试时应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并结合我校情况确定。
四、奖学金、学费及其他
奖学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受益面为100%,委托、在职、严重违纪者除外。
奖学金标准:一等奖学金 1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 9000元/年、三等奖学金 7000元/年。
奖学金标准(医学专业):一等奖学金 12000元/年(占30%)、二等奖学金 10000元/年(占50%)、三等奖学金 8000元/年(占20%)。
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第一年主要依据研究生入学成绩(包括复试)评定。第二年和第三年可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经导师推荐、学科评议,由学院根据等级名额确定人选。
为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第一年的一等奖学金一般仅限于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的研究生。
学费: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均需要向学校交纳学费,收费标准(MBA除外):7000元/年。MBA学费标准另见相关专业招生简章。
非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除外)的奖学金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学校每年评选优秀研究生(非医学专业):分特等奖(10000元)、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个等级。医学专业:为鼓励研究生攻读基础医学专业,对录取为医学院院本部的基础学科研究生每人发给基础医学鼓励奖2000元/年。另外,医学专业每年评选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奖金分别为1000元和500元。
从2008年开始汕头大学设立了研究生奖学基金、研究生学术发展基金、研究生助学基金和研究生创新教育等四项基金。研究生奖学基金主要支持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培养方面的改革,研究生学术发展基金主要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研究生助学基金主要支持研究生“三助岗位”计划;对家庭特别困难和遇到突发事件需要帮助的研究生,提供必要的临时性救助,研究生创新教育基金主要支持研究生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实践活动。
医学院优秀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公费攻读汕头大学医学院与加拿大Alberta大学(每年50名)、荷兰Groningen大学(每年10名)联合培养的博士生,部分时间出国学习,授予以上知名大学博士学位。
五、报考咨询和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陈秋杨、张三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编:515063
电话:(0754)82902424
传真:(0754)82903637
网址:http://www.gs.stu.edu.cn/
Email:o_yjsc@stu.edu.cn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206
网址:http://yjs.med.stu.edu.cn/
Email:o_yjshb@stu.edu.cn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