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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相关事宜的通知

汕头大学 /2014-05-08

 各位拟录取考生:


现将人事档案调档、录取通知书、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户口迁移事项通知如下:


1. 人事档案调档函、录取通知书

人事档案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将一起在6月中旬通过邮局EMS寄给考生。具体时间需要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录取工作进程来确定。邮寄地址为考生考研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由于录取通知书无法补发,请确保你的通信地址准确无误。 

请通信地址有变更的考生于61日前发邮件到o_yjshb@stu.edu.cn。邮件中写明详细可靠的通信地址、邮编、收信人和手机号码。

考生将人事档案调档函交给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将档案于2014815日前通过邮局机要件方式寄到以下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陈老师收,电话:0754-88900402,邮编:515041

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由我们直接向学工部索取,不需要考生办理。

 

2.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汕头市外新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明“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汕头市内新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明“汕头大学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考生携带并在入学后交给相关部门。

 

3. 户口迁移

新生可根据本人的意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选择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公安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新生入学报到时把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我院保卫科。

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户口迁往地址” 写“广东省汕头市汕头大学医学院”,不能仅写“汕头大学”。 我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为汕头市金平区石炮台派出所,我校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新陵路22号。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都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上的一致。出生地和籍贯必须写清楚“хх省хх市”或“хх省хх县”而不能只填“хх省”或空缺。婚姻状况必需如实填写。

必须用电脑打印,因条件限制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由电脑打印而由手工填写的,必须另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右下角应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公章必须清晰。

迁移证上的内容一律不能涂改,如有涂改,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或校对章。空白处应盖上“以下空白”章。

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户口迁移证一律退回重新办理。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迁出地派出所联系。

提示: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新生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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