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你录取为我院2007级研究生。现将入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新生于2007年9月3日(星期一)到汕大医学院(汕头市新陵路22号)报到。报到当天有校车在火车站接待。乘飞机或汽车来校者,市内交通工具自理。报到地点院内有路标指引。不接受提前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请假;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时,携带录取通知书、毕业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自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彩照5张(办研究生证等备用)。
应届本科毕业生因故没有领取毕业或学位证书者,必须有学校的证明。
户口迁移地为“汕头市石炮台派出所”。广东省户籍的考生可不迁户口,但必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
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时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
3.党、团员研究生,需办理县以上党、团组织部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汕头市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汕头大学医学院党委组织部;其他地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汕头市委组织部。所有团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汕头大学医学院团委。
4.硕士研究生(含定向、委培)交学费7000元/人?年。定向、委培博士生和本院在职博士、硕士生收费,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和协议执行。男生住旧公寓,500元/人?年;女生住新公寓,1200元/人?年。学费和住宿费均按学年缴纳。为确保安全,请不要以现金方式交款。要求新生须在8月20日前到当地银行将第一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汇入医学院帐户:
汇入银行:中行汕头分行 汇款帐号:803016684708093001
汇款地点:广东汕头 收款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
汇款用途栏中填写“学费和住宿费”,汇款人栏应填写“研究生本人姓名”。
报到时,先到医学院财务科(行政楼五楼)凭汇款凭据领取交款收据;再凭交款收据到报到处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汕头市区的新生若交现金,应于报到当天先到学院财务科(行政楼五楼)交款。凭交款收据到报到处办理报到手续。
5.教材费及办理户口、身份证、研究生证等款项自备。宿舍水电费除每人每月8度电免费外,超过的部分自理。
6.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试时未进行体检的硕士生,或调剂来院的硕士生未有体检表者,均要进行体检),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汕头大学医学院
200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