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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汕头大学 /2013-10-1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根据国家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教研办[98]1号文《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关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的要求。参照北京大学医学部等重点医学院校的做法,对我校博士生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总体要求。

一、 培养目标

  博士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马克思主义科学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心身健康;献身科学事业,积极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要求二门外国语,其中第一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专业书刊,并能写作和进行学术交流。

二、 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一般按二级学科范围的三级学科设置。应依据本学科的优势和特点及发展趋势,选择对社会进步和医学科技发展有重大或深远意义的领域作为研究方向,并且相对稳定。使博士生培养立足于高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

三、 学制与时间安排

  博士生学制三年(在职博士生可延长半年或一年),成绩优秀,提前完成学业者,允许提前毕业。以同等学力或提前攻博录取者,不能提前毕业。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可延长半年或一年学习时间。
博士生学习时间,主要用于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用于课程学习的时间,一般(累计)不超过半年。
在职博士生不脱离工作岗位,要认真兼顾学习和工作。除课程学习一般应脱产外,其他培养环节应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学习。

四、 课程学习

  博士生课程设置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课程学习(包括学术活动)实行学分制,要求总学分不少于16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11学分,学术活动不少于5学分。

  1.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课(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原理、第一外国语)、2~3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及专业外语,不少于10学分。
  2. 非学位课程:包括第二外国语和1~2门选修课,不少于1学分。
  3. 教学要求: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第二外国语开课;专业方向课和选修课自学与辅导相结合。
    通过教学,使博士生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论,并用于指导科学研究工作;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以及本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利用外国语为工具,熟练地阅读本专业书刊、写作和进行学术交流。
  4. 考试办法:学位课程考试70分以上合格;非学位课考查,60分以上及格。考试办法按照《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五、 学术活动

  博士生参加学术活动,是一个必需的培养环节。通过学术活动,开阔学术视野,启发学术思维,促进学术研究,提高学术水平。

  1. 参加学术活动:学习期间,听校内外学术报告不少于40次,计1学分。
  2. 举行学术报告:学习期间,用英语作学术报告,不少于4学分。计分如下:
    国内学术报告2.0学分/次国际学术报告3.0学分/次

六、 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博士生学习的主要工作,是培养博士生独立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应保证博士生从事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少于2年。学位论文工作在导师及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
  博士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要求在本学科发展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对我国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或较大实用价值。因此,必须严格论文工作环节的管理,保证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

  1. 论文选题:博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范围,大量查阅文献,认真收集资料,积极调查研究,充分开展预备实验,对照查新结果,做好论文选题工作。选题应高起点,应选择本学科前沿课题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
  2. 开题报告(结合博士生中期考核进行):博士生确定课题后,应写出文献综述和书面选题报告,向教研室和考核小组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按照《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考核通过者,填写《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课题计划书》。开题报告要求在第2学期末至第3学期中期必须完成。
  3. 科研实验:博士生在导师及指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课题研究计划书的要求,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详细做好实验记录,要求实验数据可靠、资料记录完整。
    在科研实验中,博士生应定期向导师报告实验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设想,使科研实验始终在导师及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独立完成。
  4. 论文中期报告:课题实验研究进行到中期,博士生应向教研室和有关专家汇报进展情况和下一步计划,听取与会者的意见和建议,使实验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论文中期报告应有记录,记录填写在《汕头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情况表》中。
  5. 论文结束报告:课题实验研究完成,博士生应将研究结果向教研室和有关学科专家进行汇报。与会者应对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完整性、科学性等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并对撰写论文提出建议,以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论文结束报告应有记录,记录填写在《汕头大学医学院博士生论文工作情况表》中。
  6. 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按照《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培养与学位论文工作暂行办法》有关条款的要求进行。在撰写论文中,必须对本人的创新性成果作出详细的阐述。在论文前言中,应阐明本领域前人的成就和本人的贡献。如果论文工作是本人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的继续,其成果可引用,但不能作为博士学位论文的成果。
  7. 导师应指导博士生及时总结科研工作,将实验结果整理成论文。博士生在申请答辩前,必须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杂志发表(或已录用待发表)与学位论文课题有关的研究论文一篇。否则,不接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七、 培养方式、方法与管理

  1. 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对博士生的培养全面负责,教书育人,严格执行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使博士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圆满地实现培养目标。
  2. 成立以导师为主导的博士生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本学科及相关学科2~4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副高职称者一般应有博士学位)。根据课题的需要,指导小组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学术群体的指导作用。
  3. 课程教学和论文指导应积极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式,充分发挥博士生的能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博士生的自学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4. 建立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考查博士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位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能力等情况。对不宜继续培养者终止学业,以保证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中期考核按照《汕头大学医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办法》进行。第二学期末至第三学期中期必须完成。
  5. 加强实践环节的培养。根据国家的要求,积极提倡博士生兼任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培养和加强博士生的事业心和实际工作能力,促进我院的师资队伍建设。具体要求按《汕头大学医学院关于研究生兼任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进行。
  6. 博士生自第二学期进入教研室或科室,应积极参加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教研室和导师的安排和管理。教研室应把博士生培养工作,纳入本室的一项主要工作,作为加强学科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推动教研室的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不断提高。
  7. 本方案从2004年9月起实行。

教学计划安装

  临床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博士生教学计划.doc
  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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